长清警方通报盗窃、纵火系列积案案情
没偷到“称心”的东西就放火泄愤
2016年01月15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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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某朋盗窃的物品 本报记者 张帅 摄
本报1月14日讯(记者 张帅 通讯员 蔡伟) 本报在2015年12月25日E02版曾报道过《骑车被查,驾驶人竟是盗窃犯》一事,交警在查处一辆无牌摩托车时,当事人范某朋的一系列反常行为引起了民警怀疑,随后被移交至当地派出所。经核查,警方发现范某朋系多起盗窃、纵火案的嫌疑人,随即将其刑事拘留。近日,长清公安分局在崮山派出所举行新闻通报会,通报了该系列案件的详细情况。
警方介绍称,从2008年开始,崮云湖街道办事处部分村居拆迁,范庄村、炒米店村、大崮山村一些村民离开村子,选择在其他地方租住房屋,村里无人看守的老宅为范某朋提供了作案时机。“范某朋先偷了邻居家,后来发现,没有人报警,他的胆子越来越大,随后开始疯狂地在多个拆迁村内作案。”办案民警称,2008年至2012年间,范某朋多次翻墙入院盗窃他人物品,有时没有偷到“称心”的东西,为泄私愤,行窃后竟放火烧掉他人的住宅,其间累计作案15起。
接连发生盗窃、纵火案后,长清警方开始着手调查,但由于案发现场缺少监控设备,没有目击证人,且技术手段有限,该系列案一直没有进展。2015年12月,因一次交通违法行为,范某朋被行政拘留,拘留期间,他一系列反常行为引起了民警怀疑。经查明,范某朋系盗窃、纵火系列案的嫌疑人,后被依法刑事拘留。至此,长清警方成功连带破获15起盗窃、纵火系列积案。据办案民警介绍,范某朋将所有盗窃的物品均藏匿在自家的地窖里,除部分被挥霍外,其余被盗物品均已被警方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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