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Ⅲ级应急响应措施随之启动
2016年01月15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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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聊城1月14日讯(记者 李军) 14日,聊城达到严重污染,预警升级为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于1月15日00:00——16日24:00启动Ⅲ级响应措施。
记者从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经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共同会商,13日夜间到14日,聊城市气压场较弱,没有强冷空气活动,层结稳定,不利于污染物扩散。预计1月14日空气质量指数预测为201,1月15日空气质量指数预测为250,污染级别均为重度污染。因此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于1月14日00:00——1月15日24:00启动Ⅳ级响应措施。
随着污染状况加重,经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共同会商,2016年1月14日、1月15日空气质量指数预测均为290左右,污染级别为严重污染;因此将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调整为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于1月15日00:00——16日24:00启动Ⅲ级响应措施。
具体响应措施为,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各通信公司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幼儿园、中小学校减少户外活动。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在市区内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无标车及黄标车通行。市工业企业中除保障民生的企业和生产工艺特殊不能停产的企业,需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负荷外;其他所有非保障民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一律采取限产30%的应急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除应急抢险外,市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公司、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建筑工地抑尘措施的落实。非冰冻期每日对城市主干道进行至少7次洒水抑尘作业。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焚烧垃圾、秸秆等禁止行为的监管。
从省环保厅网站公布的17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信息显示,聊城14日12时空气质量指数为331,严重污染;东昌府区政府、市委党校、二轻机械厂、海关、鸿顺花园、开发区等六个监测点均达到了严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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