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3日讯(记者 石剑芳 通讯员 万月月 牛鲁敬) “他说要跟我结婚,我就被冲昏了头脑,竟然一点都没有起疑心,才会落得今天的苦果。”庭审过程中,受害人张某抽泣着说道……日前,章丘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诈骗案进行了宣判,被告人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2015年11月初,50多岁的无业人员宋某以恋爱结婚为名,利用虚构的身份信息在章丘市的一家婚介所内登记注册会员,并自称在章丘市龙泉大厦某事业单位上班,如此“优越”的条件让不少中年知性女士动了心。
自称“政府工作人员”的宋某通过婚介所与一名张姓女士结识并交往。几天后,宋某打电话给张某,谎称在外地出差,钱包丢失急需帮助。情急之下,张某给其打款1万余元。
见张某“上了钩”,宋某更加猖狂。之后,他又谎称其被调任济南市某事业单位工作,冒充济南市某局工作人员,编造工作上使用、外地出差、检察院调查疏通关系等事由向张某索要财物。仅半年的时间,先后140多次骗得张某向其打款17万余元,用于个人挥霍。
2016年6月,被告人宋某在章丘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归案后的宋某后悔不已。据其交代,为了给自己的诈骗行为“开绿灯”,他先后从网上购买假警服、警帽、警察证、手铐等物品,曾穿着警服到婚介所与婚介所老板见面,并告之其调整到济南某局工作。不仅如此,他还穿警服到被害人张某的工作单位,告诉张某他调整到济南工作,以加深张某的信任。
宋某将部分钱款购买了一辆白色二手汽车及一台台式电脑,其他用于购买彩票等。案发后,公安机关将扣押的赃款人民币1000元及赃物电脑一台折合人民币2000元返还给张某,并将其购买的假警服、手铐等物品依法予以销毁。
章丘法院认为,被告人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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