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上“马甲”很多人不认识了
2017年08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记者 王建伟 整理

  一份通过求职平台投递的Offer,最终让一个23岁的青年走向了生命的尽头。而李文星的死,疑似与传销有关。现在通过百度搜索“互联网传销”,显示有4470000条相关信息。互联网时代,传销换了个马甲,谋财害命显得更加道貌岸然。
  在中国,传销大抵经历了1.0版有实物的洗脑传销、2.0版依靠资本运作的传销,以及现在依靠互联网的3.0版的网络传销。2013年以来,网络传销发展极为迅速,已成为传销的主要形式。
  “网络传销就是传统传销穿了一个‘马甲’,打着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微商等旗号,传销的本质并没有改变。只要具备‘交入门费’‘拉人头’‘组成层级团队计酬’这三个特征的组织,均涉嫌传销。”中国反传销协会会长李旭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道。
  近年来,传销行为频发,但是深入打击传销并不容易。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三十人”意味着要认定超过30名有名有姓、身份确凿的传销参与者,及30份口供。这样的立案门槛,不仅个人难以获取,即使是公安部门也得挠头。
  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参与传销者一般是说服、教育、遣散。对于组织和领导传销者,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才能拘捕。民警表示想要有力打击传销活动,困难重重。
  而公安厅经侦总队的专家也表示,目前流行的网络传销的特征是渠道广、跨地域、传播快,参与者的文化水平比较高,不但取证调查的难度大,各部门指挥协调起来也存在困难。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