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国税温馨提示本月起办税需实名制
2017年08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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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3日讯(通讯员 房红) 自8月1日起,长清区国税局各办税服务厅将全面推行实名办税系统。该系统引入人像识别技术,在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业务时,对身份证信息、人像信息、电话号码、授权书影像信息、税务代理合同影像信息等进行采集认证,认证后再将信息存入数据库,并严格保密。当纳税人再次办理涉税业务时,仅通过“刷脸”,即可完成办理。
  对于初次办理涉税业务的办税人员,如果为临时办税人或税务代理人,除身份证外,还需携带“授权协议书”或“代理合同书”。信息采集中,如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与税务系统中登记的现存信息不符,则需要纳税人办理变更手续。另外,针对同一办税人员办理多家企业涉税业务的情况,需要办税人员带相应资料在首次办理业务时进行分别认证。
  为避免在实名采集中出现问题,建议纳税人在本月初次办税时,携带社会信用代码证、身份证和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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