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8月3日讯 1日,2017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标准出炉。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定为7.5%,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2%,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3%。
按照要求,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基本稳定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下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较困难、经济效益亏损的企业可按下线安排工资增长,也可暂不增长工资;竞争性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相对控股企业,下同),本年度职工工资增长不得突破上线;垄断企业及财政补贴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得突破基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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