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过法庭的远程审判系统,被告隔空受审。 本报记者 崔岩 摄
本报3月20日讯(记者 崔岩 实习生 温珊 通讯员 谢康) 被告虽身处26公里外的看守所,却依然可以参与案件“庭审”,甚至“隔空”签字画押。3月20日上午,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运用远程审判系统,把法官、原告和被告连在一起审理了一起民事案件。据介绍,这也是济南法院系统首次远程审理民事案件。
20日上午9时30分,天桥区法院,一起担保债务纠纷案如期审理。与以往传统审理不同,此次审理借助了远程诉讼系统,被告并没有出现在法庭。记者看到,原告、被告及双方代理人出席,而在审判席对面,一台宽频电视显示器上,则正在“连线”济南市看守所。视频中,被告张某坐在椅子上,身旁则是看守她的民警。
这是一起因担保而引发的债务纠纷,案件涉及本金金额高达500万元。据原告代理人介绍,2014年,陈某因公司急需用钱,找到王某借款500万元,并承诺以担保人的身份担保。但王某借款500万元后,陈某所在公司一直未能归还,后来陈某不幸身亡。王某遂将陈某妻子张某、儿子小陈作为连带债务责任人,起诉到法院。然而,张某因涉嫌非法吸储,目前被羁押在济南市看守所。按照以往的审判流程,王某起诉案件如果开庭,必须等到张某所涉的刑案全部审理完毕,至少要等上一年半载。但如今借助先进的远程开庭系统“连线”,身在看守所内的张某也能参与民事案件的“庭审”,原告方与被告方的诉讼权利都能够得到保障。
天桥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肖葵告诉记者,类似的民事案件远程审理,在济南还是头一回。当事人虽然在看守所羁押,但是通过远程审判系统,与面对面的开庭审理没有多大区别,张某同样对此次“出庭”进行了隔空签字画押。庭审现场记者注意到,桌子上有一台特别的仪器,是证据展台。只要把证据文件放在展台上,对方就能实时看到证据。
天桥区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主任李兴然告诉记者,相比传统的审理,远程审理具有非常多的优点。“一是不用被告人再出入看守所了,这样可以避免安全隐患;二是降低了被告人押解途中的风险;三是不用警车往返押送,缓解了交通压力;四是提高了审判效率,减少了诉讼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