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游明白消费 拒绝霸王条款
崂山区消保委提醒,消费后要主动索要凭证
2014年04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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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8日讯(记者 陈之焕 通讯员 宋巧圆 孙毓) 28日,崂山区消保委发布“五一”旅游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小长假出游时,要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或收据等凭证并仔细保管,拒绝餐位费、开瓶费等霸王条款。
  崂山区消保委统计显示,往年“五一”旅游投诉主要集中在饭店提供服务不到位、团队旅游项目缩水、伙食质量差及出险理赔难等方面。《旅游法》实施以后,零负团费、强迫购物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然而合同内容不规范具体,可超作性差等引起的投诉数量有所上升。消保委提醒游客外出旅游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明明白白的合同,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付款方式、服务承诺、活动日程、线路、游览项目、用餐与住宿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约定清楚。同时,一定要问清旅游保险的险种、理赔条款、投保人、出险后的处理等情况。
  以往假期中游客投诉比较集中的是短斤少两、虚假打折、以次充好、模糊价格及收费标准等消费纠纷。消保委提醒游客就餐时,要选择正规的、信誉和服务较好的酒店;在酒店就餐时一定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以免丢失;此外,酒店的餐位费、开瓶费等“霸王条款”的收费规定无效,消费者要拒绝支付。
  购物方面要严防假冒伪劣商品,在景区尽量少购买贵重及大宗商品,对数码相机、珠宝玉石等贵重物品要辨明真假,同时索要发票、合格证,并要求经营者在发票上注明质地、规格、款式、重量、产地和价格。消费者要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或收据等凭证并仔细保管好。
  “五一”小长假期间,游客的合法权益受损,应及时向当地消保委或工商、旅游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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