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地方债,收入建公益项目
青岛试点地方债自发自还,发债规模需经财政部批准
2014年05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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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1日讯(记者 陈之焕) 地方债自发自还,债券收入将主要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21日,青岛市财政局局长周安透露,青岛试点地方债自发自还,发债规模需经财政部批准。
  21日,青岛市财政局局长周安做客民生在线,针对国务院将青岛列为10省市试点地方债自发自还行列,周安称,青岛市作为计划单列市,经国家批准,可以与其他省同样实行自发自还试点,但发债规模需财政部批准,债券收入主要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
  针对网友提出的青岛市财政在应对大气污染治理方面采取措施的问题,周安介绍,为应对雾霾加重趋势,青岛市制定实施了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纲要(2013—2016年),构建治理政策支撑体系,制定了推动青岛市大气污染治理的30条具体措施。资金支持方面,2013年,各级财力投入8.3亿元。2014年,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其中,市区两级财政投入1.25亿元用于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治理改造项目;市级投入6000万元用于治理大气、水污染防治项目等;市区两级投入7200万元,用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提前淘汰补助等;市财政局统筹资金4000万元,用于城市道路机械化保洁和绿化植物清洗除尘工作,对市区道路保洁和植物清洗工作进行“以奖代补”。
  在创新工作机制方面,出台“十二五”期间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办法,将大气污染各项指标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奖促治。探索开展排污权交易等工作,积极加强污染物排放监测监管能力建设以及排污权交易平台建设等,拓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度。
  日前,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实施后首次考核,青岛市在PM2.5等4项考核指标中,两项比去年同期明显改善。其中,一季度PM2.5浓度从去年的89微克每立方米下降到80;二氧化硫浓度从去年的84微克每立方米下降到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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