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二次酒驾被罚两千销驾照
2014年05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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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1日讯(记者 孙慧瑶 通讯员 冯长冰 何金金) 杨某酒后驾驶与车辆发生刮擦,后经民警查证,其系二次酒驾且驾驶证仍在暂扣中。
  5月17日15时,沂源县城农信路口发生交通事故。民警赶往事故现场后发现,驾驶车牌号为鲁C2X***小型客车的驾驶员有酒后驾驶嫌疑。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的检测,检测结果为5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当民警对驾驶员信息进行进一步查证时,却发现这名酒驾司机竟还是个“熟人”,曾在2013年11月20日驾驶车牌号为鲁CJK***的微型普客车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且驾驶证仍在暂扣期间。杨某因二次酒驾且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0元,同时面临驾驶证吊销的处罚。
  经进一步询问,原来杨某中午同朋友一起吃饭,把上次酒驾查处驾驶证仍在暂扣中抛到了脑后,没想到被酒精麻痹的他返回途中却与其它车辆发生刮擦。杨某不仅因二次酒驾且驾驶证暂扣期驾驶受到处罚,同时也因车辆刮擦将负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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