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盖井夺命,责任无人担
2014年09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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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潍坊9月3日讯(记者 丛书莹 杨帆) 8月27日,本报A13版刊发了《放羊男子丧命无盖井中》的报道,9月2日,死者儿子孙超告诉记者,他到潍坊信访办反映父亲放羊掉入井里一事,信访办的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后给予答复,说这个井属于潍坊海源水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9年破产,目前该井无人管理。
  “不能就这样不管了,总该有个部门负责啊。”孙超及家人找到临港工业园管理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称信访办已经认定担责的是潍坊海源水务有限公司,与临港工业园已没有任何关系,如果不服可以提起法律诉讼。
  9月2日,记者再次来到井旁发现,出事井仍然敞着口,没有部门设置危险标志或是进行补救。“事情过去几天了,出事的井还是没有井盖,井周围的草已经长得很高,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到有一口无盖井,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要是再有一个人经过,没有注意的话,万一再出事怎么办?”孙超说。
  山东潍青律师事务所孙新奇律师表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管道井如果没有盖,管道井的管理者或者实际使用人对此要承担全部责任。责任应属第一家使用该管道井的公司。本案中,该井建设方潍坊海源水务有限公司已经在2009年倒闭,则实际使用人应负全责。
  孙律师说,由于涉及的部门很多,部门之间可能会相互推诿,受害人家属可到相关部门要求协调。若不能有效协调,可将涉及使用该井的公司或企业共同作为被告起诉,让其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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