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
物业企业或将推行商家服务费
2015年06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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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日,记者从枣庄市物业办了解到,下一步,物业服务企业或将与商家建立合作关系,收取一定的商家服务费。
  9日记者走访了枣庄市市中区文苑小区、华南小区等社区,社区门卫及物业工作人员均表示,没有收取过“入门费”。不少小区的出入口门卫处或小区传达室,常常为业主提供代收快递或是保管生活用品等服务。
  针对“入门费”问题,枣庄市物业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枣庄的物业服务企业并未有收取“入门费”现象,但下一步物业服务企业将推进与业主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家合作关系,如果快递公司委托物业工作人员替业主看管物品,或是送水商家委托物业代卖生活用水等情况,物业服务企业都可以与商家建立合作关系,然后收取商家一定的服务费。
    本报记者 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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