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7月4日讯(记者 张旋) 4日,记者从枣庄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自8月1日起,贫困大一新生以及在校的贫困大学生可开始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据了解,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各高中、各高校按照《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要求,在下达的贷款控制额度内,审核通过的在校大学生和高校录取新生。据学生资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各高中以及高校都已完成了对贫困学生的资格审查,申请的基本程序也与往年基本相同。自8月1日起,贫困学生便可以到各区市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申请贷款限额为每年1000元至6000元。具体申请时间将截至9月20日,在此期间,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都可在工作日内前往申请。 同时,据工作人员介绍,再次贷款的学生需要携带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用黑色签字笔签字)。另外,如共同借款人发生变更,则需提供变更后的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而首次贷款学生申请贷款时需要携带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的原件和两份复印件、户口本原件、高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的原件和两份复印件以及签字并盖章的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