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日讯(通讯员 张振东 张振华 记者 王茜茜) 5月30日,记者从市伏季休渔暨渔业安全工作会议上获悉,自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钓具作业外,进入伏季休渔期,渔业辅助船与捕捞渔船同步休渔。6月1日起实施海洋捕捞准用和过渡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全省不再审批拖网回捕增殖对虾。 6月1日12时前,所有应休渔渔船必须回其船籍港停靠,其中110kw以上渔船必须停靠在安装有射频识别基站的港口。休渔渔船不得变更为非休渔作业类型出海生产或未经批准擅自到他国管辖海域生产。休渔期间,所有休渔网具必须捆扎入库存放,在陆上确属无法存放的,可捆扎整齐放置船上封存。 对海上查获的涉嫌违规渔船,必须严格执行“海查陆处”有关规定,一律押回指定港口扣押,不得在海上处罚后放行。此外,严格执行违规渔船”黑名单”制度,因伏休违规被查处两次以上的、暴力抗拒检查等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渔船,三年内不予办理过户手续、取消涉外入渔资格,同时,取消当年度燃油补贴。 会议要求,争取在渔业船舶数量达到20艘以上的乡(镇、街)和5艘以上的村(居)建立渔业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渔业安全管理员,形成“横到边、纵到底,严密接合、不留缝隙”的渔业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结合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做好休渔期间渔船、渔港、集中停泊点的防风、防火、防碰、防盗、防汛工作,并在现场组织进行了消防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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