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开展黄标、无标车辆综合整治行动
黄标车闯禁区,罚200元扣3分
2014年07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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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拦停贴着黄色环保检验标志的轿车。 本报记者 孟杰 摄
     本报济宁7月21日讯(记者 孟杰 通讯员 戴永森 李坤) 车上贴了两个黄色的环保检验标志,还在城区主干道上行驶。21日下午,这辆红色的桑塔纳2000“黄标车”被市中交警大队的民警查处,被处以200元罚款、扣3分的处罚。
  21日下午3点半,在城区建设路与红星路的交界处,市中交警大队的民警过过往的黄标车进行集中整治。3点50分,一辆红色桑塔纳2000轿车沿建设路由北向南行驶,准备右转进入红星路时被执勤交警拦停。民警发现,这辆车前窗上贴有两个黄色的环保检验标志,分别为2014年和2015年颁发,车辆燃油种类为国0,达不到环保车辆的燃油标准。“这辆车属于高污染排放的黄标车,不能在城区行驶。”市中交警大队交宣股民警刘艳说,进入城区的路口处都有黄标车禁行的警示标志,按照《交通安全处罚条例》和《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在该车驾驶员将面临200元的罚款和3分的处罚。
  据该轿车的驾驶员介绍,车购买于1997年,2013年审车时工作人员就在车窗上贴上了黄色的环保检验标志,并告诉自己不要将车驶入大城市。“我家是汶上的,之前一直都是在汶上跑,很少来城里。”该驾驶员说,虽然两次去审车时均被贴上了黄色的环保检验标志,但对于这个标志的意思自己一直不大了解。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是连国Ⅰ排放标准都未达到的汽油车,或排放达不到国Ⅲ的柴油车,因贴的是黄色的环保标志,所以称为黄标车。”刘艳告诉记者,即日起到12月31日,济宁市交警支队将开展对黄标车的综合整治,整治的重点是黄标车违法闯禁行交通违法行为和机动车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上路行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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