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城区公交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两乘客携危险品乘公交遭拒
2014年07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一男子携带汽油上车被司机阻止。 本报记者 邓兴宇 翻拍
     本报菏泽7月21日讯(记者 姚楠) 菏泽两乘客竟携带危险品乘坐公交车,幸得被公交司机及时发现制止,及时将可能的隐患排除。21日,记者从菏泽市公共汽车公司获悉,近日,有两名乘客,一个携带汽油、一个携带散装白酒等危险物品欲乘坐3路公交车,被公交司机及时发现并制止。
  18日7时30分,从侯集开往西客站的3路公交车途径唐庄站时,一位乘客提着一个装满液体的塑料桶上车,目测有三四斤重,司机张金亭当即询问液体是什么,该乘客辩称是一桶水。“水?咋那么大汽油味?”张金亭十分警觉,便再次询问,核实发现确实是汽油,“对不起,汽油属违禁品,不能带上车。”
  相似的一幕又发生在20日17时30分。去往侯集方向的3路车途经鲁鸣站时,一乘客拎着两桶5斤装、共10斤的散装白酒上车,被司机张文远及时制止,“按照规定散装白酒不能带上车,请您下车。”
  “鞭炮、汽油、工业原料、刀具、散装白酒等均属违禁品,禁止携带乘坐公交车。”市公交公司安全科主任郭宇介绍说,甚至小孩子喜欢拿在手里的氢气球也是禁止上车的,“氢气属易燃易爆气体,一旦着火后果不堪设想,一个氢气球足以对车内乘客造成伤害。”
  据悉,7月10日至25日,城区公交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市公交公司一面加大对违禁三品上车、公交车安全设备、老旧车辆的检查,一面加大对公交司机安全生产的培训,增强防范意识和警惕性,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将可能的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公交公司会尽一切努力加强安全措施,我们同时也呼吁乘客对上车的违禁品提高警惕,一旦发现及时制止或报警。”郭宇呼吁。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