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温超36℃ 露天施工该叫停
监管部门:对于违反规定者,一律予以停工
2014年07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枣庄7月21日讯(记者 刘婷婷) 夏季高温天气对建筑施工安全会带来不利影响,21日记者获悉,为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防止因高温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枣庄市建管局对夏季高温天气下,实行防暑降温一系列工作措施,保证夏季施工安全。
  据建管局工作人员介绍,进入夏季高温天气,建筑工地应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作息时间,尽量做到工人在当日10点至14点停止露天施工,另外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气温高于36℃时,要立即停止露天施工作业;当气温达到35℃以上时,11时至15时不得在阳光直射下施工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应当采取措施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加班作业。除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还应改善建筑工人的劳动条件。按照建管局相关规定,夏季施工时,施工单位负责人应保证每天为工人提供绿豆汤、茶水等清凉解暑饮品,对于一线施工人员还应为其购置配备透气性好的安全帽、毛巾、清凉油等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防止工人中暑。
  由于高温天气对房屋建筑施工安全影响较大,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及时开展暑期安全生产自查,发现职工中暑征兆立即妥善处理,另外监管部门还要将暑期建筑工的各项安全施工落实情况,实行日常安全检查,对于违反规定,未实行防暑措施或强行违规施工的,一律予以停工,确保高温天气房屋建筑施工安全。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