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家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乳粉
2014年07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聊城7月21日讯(记者 王尚磊 通讯员 孙春芬) 今后到药店能买到婴幼儿乳粉,还有专业人员为顾客指导。21日,记者从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核准山东省利民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利民大药店等15家单位为聊城市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销售药店。
  该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山东省利民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利民大药店等15家试点药店是经由企业提出申请,并经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后上报批准的。 
  申请条件包括无因经营假冒伪劣药品等商品被有关部门处罚记录,具备专区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环境、条件和设施等。下一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向社会公示全市15家试点药店名单,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监督。 
  记者了解到,对婴幼儿奶粉参照药品管理的主要目的是增强奶粉可追溯性。此外,药店引进任何一品种,都会首先要求每个供货商提供资历证明,审核通过后才会引进其产品。而在物流、保管、仓储等环节,药房也能严格按奶粉储存条件,对温度、湿度等外部环境严格控制,杜绝二次污染产生。如今在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奶粉是为增加保障。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