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的“戾气”该管管了
2014年07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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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勇                

  据24日《齐鲁晚报》报道,近日,家住高新区茗筑美嘉小区的左先生向本报反映,小区南门半月多来堆积了成片的垃圾,臭气熏天市民不敢靠近。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是物业与清运公司费用没谈拢。
  23日该报C04版报道:自近日刊登了水园小区物业公司与网络运营商纠纷致使小区三栋楼断网半个月的事件后,引起读者强烈反响。不少读者来电反映,自己小区物业公司的那些“霸道”事情,强制收费、拒不服务、断水断电……
  物业如果连最基本的服务准则与义务都不能很好地履行,那就必然失去了在小区继续存在下去的理由。现在有些物业公司,俨然已凌驾于业主之上,不思改进与不提升服务质量,收着钱不干事,且屡出“霸王”条款。
  解决此种乱局,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该积极作为。首先,要对已经取得合法经营资质的物业公司加强监管,定期对物业的服务进行评估,审查其各类收费项目。一旦发现问题,严厉追究。其次,职能部门应设有投诉物业服务热线,接收业主针对物业公司的投诉,协调物业和业主解决纠纷。
  总之,只有让物业公司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才能倒逼其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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