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恐怖犯罪线索最高可获奖50万元
2014年07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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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4日讯(记者 杜洪雷 通讯员 刘冠伟 杨冰) 24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为有力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反恐人民战争的积极性,省公安厅近日出台了公民举报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奖励办法。对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的,最高可予以5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办法指出,群众可向执勤民警举报、到公安机关举报,或通过“110”报警电话、12110短信报警平台、山东民生警务平台以及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特殊情况下也可异地举报。公安机关将根据查证情况和其对防止暴力恐怖事件发生、侦破暴力恐怖犯罪案件、抓获暴力恐怖犯罪嫌疑人发挥的实际作用和效果,分别给予5000元至50万元的现金奖励。
  公安机关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对不愿实名举报的可请举报人自行设置验证身份的代码,以便日后核实身份,兑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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