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高温劳保检查违规用工将受处罚
2014年07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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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4日讯(通讯员 宋海 袁淑伟) 随着三伏天的到来,章丘市气温多次飙升至35℃以上,近日,章丘市人社局在全市开展地毯式夏季高温劳动保护专项检查活动。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为机械加工业等劳动密集型作业的单位以及其他涉及高温、高湿作业的单位。凡检查中被发现存在违反工作时间规定、未按规定落实夏季高温保护措施等情况的单位,将对其依法立案查处,严肃处理。截至目前,市人社局已对97家企业进行了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检查。
  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的第七条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当日应当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并按规定发放防暑降温费。 
  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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