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偷梁换柱八万元打了水漂
2014年07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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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4日讯(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李诚) 齐河县市民郑先生的朋友王某用房产证作抵押借款八万元钱,期间,谎称孩子转学急用要回,两天后再拿回来的房产证是假的。到还款日期,却联系不上朋友,借出去的八万元打了水漂。近日,犯罪嫌疑人王某被齐河警方抓获。  
  郑先生和王某同在一个单位上班,关系不错。今年1月,王某说有急事,向郑先生借款八万元,并用房产证作抵押。过了没几天,王某说孩子转学急用房产证,便拿回去,两天后又还回来。到了还钱日子不还,郑先生多次打电话,王某手机关机,他便到王某家中查看,谁知王某家的房子早就被一名债主住上了。王先生拿着房产证去验证,结果是假的。
  7月23日,齐河警方在浙江省海宁市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归案。经查,王某以房产证作抵押,以生意周转等理由,向同事、亲戚、朋友借款100万余元,并挥霍一空。王某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公文、印章罪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了解,用房产证抵押借款,必须经过房产部门登记才能生效。出借人即便拿到手的房产证是真的,如果抵押权未在房管部门登记生效,借钱给别人依然风险巨大。身为房屋产权人的借款人,把房产证抵押给别人后,还可以申请办理补证,又可以用补回来的证再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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