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油箱不宜加满 遇加油作弊可投诉
2014年07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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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占有量逐年攀升,而驾驶员通常根据油箱容量判断加注燃油多少,在质监部门接到涉及加油站的计量投诉中,绝大部分司机都是据此判断加油量。
  汽车生产厂家在产品说明书或燃油箱上标注的容量只是额定容量,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出于安全考虑,汽车燃油箱的额定容量应控制在最大液体容量的95%。因此,汽车生产厂家在标注燃油箱额定容量时,至少留出5%的容量,有的品牌汽车则保留了10%的容量。这10%左右的容量,为因温度升高引起燃油膨胀提供足够的空间。因此,实际加油时加油量大于油箱额定容量也是有可能的。
  油箱“加满”可以有两种理解,一种是加到油枪跳枪就是“加满”,一种是油加到油箱口才是“加满”。加油站使用自动加油枪加油,加油枪插入油箱口越深,那么跳枪时“加满”的体积量就越少。为安全起见,通常不主张把油加满到油箱口。比如,在某种轿车的使用说明书上有这样一段话,“请按规定正确使用自动加油枪,加油时,油枪一旦自动关闭,则表明油箱已加满。此时切不可试图继续加油,否则油箱内将无膨胀空间,一旦温度升高,燃油将溢出油箱”。 
  在加油时,可以通过查看“两证三封”,即加油站是否贴有有效期内的绿色强检合格标识和燃油加油机检定合格证书是否在有效期之内,(质监部门对燃油加油机进行强检检定,每年四个周期),并查看燃油加油机流量计(计量器)、电脑计量主板(芯片)和信号传感器等部位铅封是否完好,如果铅封被破坏,证明该加油站有计量作弊的行为。
  如果消费者发现加油站有计量作弊行为,可以拨打市质监局投诉电话12365进行投诉。
  关注民生,服务百姓,保障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泰安质监部门的工作宗旨和目标。市民遇到质量、计量、特种设备、标准化等相关问题,可拨打质监热线12365反映,质监部门将第一时间为您解决。
 (张伟 李冬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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