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车贼”赶早集专抢单身妇女
警方视频追踪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
2014年07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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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甘倩茹 本报通讯员 刘阳河 王开华

  一人驾驶摩托车等候接应,一人下车尾随单身女子抢夺项链,近日,涉嫌“飞车”抢劫的两名男子张某和刘某被警方抓获。
  赶集返家途中
遭遇摩托飞贼
  6月18日上午8点多钟,家住滕州市滨湖镇的任女士在滨湖镇望庄早集买完菜后,骑着电动车回家,途经李庄大桥时,突然感觉有人在背后拽头发,随后项链被拽断。任女士惊慌中停住电动车,伸出左手抓住项链。此时看到一名身着深红色T恤的年轻男子从一辆摩托车上跳了下来,另一名男子在摩托车上等候。任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遭到抢劫了,便立即将掉在地上的项链扔向身后同村的王女士。穿深红色T恤的男子立即冲到王女士身旁,抓起项链上摩托车逃走。
  任女士立即拨打电话报警,刑警大队五中队、滨湖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案侦查,根据任女士提供的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在周边排查。正当办案民警四处查寻犯罪嫌疑人时,7月7日早上9点多钟,滕州市姜屯镇的高女士报案称,其在级索村的集市上被两名骑摩托车的男子抢走项链。办案民警根据高女士的讲述,发现两名男子都是20岁,抢项链者身材瘦小,趁高女士买水果之机,掐住高女士的脖子后,抢拽高女士项链,高女士抓住项链的奋力阻拦,犯罪嫌疑人抢夺中将项链拽断后与另一男子骑着摩托车逃走,整个过程不过三分钟。办案民警通过对两起案件的作案时间,作案手段和侵害目标分析,确定两起案件为同一伙人所为,并且是惯犯。

先后作案五起
目标均为单身女
  办案民警立即根据分析出的结果,加大排查嫌疑人范围,并调取案发地周边的视频图像比对,寻找犯罪嫌疑人作案轨迹。在进一步侦查中民警发现,发生在济宁市微山县两城、留庄的两起抢夺项链案与侦查中的案件类似,立即串并侦查,从作案手段、嫌疑人体貌特征分析是同一犯罪团伙,并从中清晰的比对出犯罪嫌疑人的体貌、衣着及作案用的红色大架子摩托车的细部特征。
  办案民警根据嫌疑人的特征,立即将侦查范围扩大到济宁,经多方查对,确定犯罪嫌疑人为济宁市微山县马坡乡的张某、刘某。办案民警通过工作,进一步掌握了张某、刘某活动规律,并兵分三路在济宁跟踪排查,伺机抓捕。7月18日10时许,办案民警掌握到张某躲藏在济宁市高新区某小区的线索后,立即赶往某小区排查,在该小区6号楼下发现了嫌疑摩托车。办案民警明确抓捕目标后,分头把守在楼下的各个出入口,等待张某的出现。18日下午5时许,当张某走出楼道时被守候的民警按倒在地。抓获张某后,办案民警根据另一条线索直奔微山县马坡乡,将躲藏在家的刘某抓获。
  据张某交代,其曾因抢夺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济宁市人民法院判过三次刑。2013年张某刑满释放后,与同村的小学同学刘某走得很近。两人为了弄到钱享受吃喝玩乐的生活,便打起了抢夺单身妇女项链的主意。张、刘二人确定抢夺目标后,由路线熟、驾驶技术好的刘某驾驶张某的红色无牌大架子钻豹摩托车等候接应,张某抢夺项链。2014年6月以来,张、刘二人先后流窜至滕州市滨湖、级索及济宁微山等,抢夺单身妇女项链5起,抢夺到的项链已被张、刘二人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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