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厨房将收归学校管理
社会投资建设的将在过渡期后,2017年底前由政府购买收回
2015年01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吃上热乎的饭菜,孩子们很开心。(资料图) 本报记者 李岩松 摄
     本报济宁1月4日讯(记者 汪泷 通讯员 邓旭) 济宁市加强学校厨房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厨房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今后不得对外出租、承包。由社会投资建设的学校厨房,将给予一定的过渡期后,2017年底前由政府购买收回,交还学校管理。 
  记者从全市农村中小学校厨房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济宁将加快农村中小学建设,2015年底完成全市农村中小学校厨房餐厅建设任务,基本满足学生就餐需求。
  在此次工作会议上,济宁市教育局联合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印发《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校厨房建设的意见》。《意见》要求济宁市将根据农村学校生源变化和厨房需求情况,科学编制农村中小学校厨房建设规划,完善厨房设施配备,落实厨房工作人员及其待遇,到2015年农村中小学校厨房达到基本标准,基本满足学生就餐需求。
  济宁市不断改善农村学生学习生活条件,先后投入3.4亿元,新改扩建490所中小学校厨房餐厅,农村学生的就餐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根据近期编制的《2014—2018年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规划》,全市满足学生就餐仍需新改扩建厨房餐厅202个,面积10.5万平米。
  为此,济宁市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确保寄宿制中小学校通过对现有厨房、餐厅的改造,达到办学条件标准;对设计不合理,建设质量差,使用面积与实际需求相差较大的小规模厨房、餐厅,可拆除重建。     与此同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厨房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今后不得对外出租、承包。对外出租、承包、合同期满的要立即收回,合同期未满的则要在2015年底前收回。由社会投资建设的学校厨房,则将给予一定的过渡期后,确保2017年底前由政府购买收回,交还学校管理。 
  《意见》中还提到,非寄宿制中小学校要根据学生在校午餐需求,建设规模适中的厨房、餐厅;规模较小的教学点,可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厨房或新建“小伙房”。并鼓励乡镇中心中小学发挥辐射作用,为周边小学和教学点配餐送餐。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