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身份证办银行卡索要钱财
男子伸贼手盗窃电脑
2015年01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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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涛
  四川一男子来潍务工因盗窃被潍城警方和昌乐警方前后处理过,释放后不思悔改又盗窃工友手机,还戴着面具和口罩拿着偷来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并让失主将一千元钱汇至银行卡内,才把手机归还。4日记者获悉,2014年12月25日,该男子再伸贼手盗窃工地电脑被失主盯梢联合警方抓获。 
  盗窃电脑被失主盯梢
  2014年12月25日早上八点左右,潍坊市经济开发区北城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工地相关负责人付先生报警称,其办公室内一台式电脑被偷。北城派出所民警随即赶往事发现场取证调查。 
  鉴于施工工地对进出人员管理比较严格,民警怀疑此次盗窃案件为工地内部人员所为。 
  26日下午,正当民警积极寻找线索破案时,北城派出所接到潍城区北关派出所电话称,犯罪嫌疑人赵某已被抓获。 
  原来,付先生发现电脑被盗后,一直观察工地内部及附近人员行迹。26日下午临近下班时间,付先生等公交车时发现一男子手提一个黑白相间的大手提包,随即怀疑里面装着被盗的电脑。 
  于是,付先生一路跟踪该男子乘坐公交车,直至潍城区清河湾小区附近下车。付先生随即报警,提包男子被及时赶来的潍城区北关派出所民警抓获。 
  打开男子随身携带包裹后,付先生的电脑主机、显示屏、键盘、鼠标悉数在内。简单了解情况后,北关派出所民警随即将犯罪嫌疑人移交北城派出所。 
因盗窃罪两进宫
  赵某被带回北城派出所后,坚称自己名字是赵聪,然而民警上网查证发现,网上相片与赵某真人不符。而从其身上搜出的两张身份证,皆与赵某身份不符。 
  在民警进一步讯问下,男子交代其真名为赵某,家住四川省巴中市,1996年出生,初中辍学后来到昌乐一处工地学习开塔吊。  据赵某交代,其于25日晚撬开工地板房窗户进入办公室将电脑带走。赵某还交代其于11月8日在火车站附近一处网吧内上网时盗窃一名网友钱包,里面有50元现金及身份证两张。 
  根据民警调查,赵某曾先后于2012年1月份和2013年4月份因盗窃罪被潍城和昌乐警方处理过,一次被行政拘留,一次被刑事拘役4个月。 
  据北城派出所民警介绍,赵某于2014年11月2日到辖区一处工地开塔吊,工资基本上都用于上网玩游戏。 
盗用身份证
办银行卡索要钱财

  正当民警审讯之际,27日,北城派出所民警接警称辖区同一处工地内有人报警称,其手机被偷,小偷索要1000元后才同意归还手机。 
  报警人称,其于11月12日在建筑工地内丢失一部小米手机,因里面有众多客户联系方式,便通过被人手机向其手机发送信息愿意提供部分酬金。没过多久,其便收到一条信息,要其向指定的银行卡内汇款1000元,然后到指定地点取手机。按照指示,汇款后,报警人在工地一处配电箱内找到手机。而汇款的账号用户名正是赵某身上所带两张身份证其中一名户主。 
  民警随即对赵某展开问询,赵某对所述事实供认不讳。据赵某交代,他于11月12日在工地内盗窃了工友一部手机,看到机主发信息表示愿意支付一部分酬金后,便萌生了勒索一笔钱财的念想。于是,他就利用偷来的一张身份证戴震帽子和口罩到某银行营业网点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并让其工友将钱款打入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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