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德州
2015年01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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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药品部分
序号 事项 危害及表现 鉴别及预防
1 长期服用精神类药物 容易形成药物的依赖性,睡眠质量差、噩梦;记忆力衰减、性格变化;高剂量的服用还会对心脑血管造成伤害。 在医生的指导下合理用药;
2 服用无药品批准文号的产品 未经注册批准,安全性可能存在问题,质量难以保障。购买到未经批准生产的假药,贻误病情,甚至危及生命。 购买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式批准,具有国药准字的药品;对购买的药品可以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网站进行数据查询,辨别批准文号的真伪。
3 自行使用国外代购药品 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安全性存在问题。人种不同,对用药剂量、给药的方法、途径、疗程不明确,一旦使用者发生不良反应,医生可能无法及时采取救助措施;代购来的产品全是外文,普通消费者无从辨别真伪,不排除一些卖家会用一些国内外造的“三无”品来冒充真品销售。 尽量不要选择国外代购
4 使用未经批准的医院自制制剂 未经注册批准,安全性可能存在问题,质量难以保障,购买到未经批准生产的假药,贻误病情,甚至危及生命。 购买经批准的医疗机构制剂
5 服用回收药品 回收药品真伪、质量无法保证。回收药品可能存在质量问题,使用后可能贻误病情,甚至危及生命。 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合法药品
6 成人感冒药给孩子吃 多数感冒药含有金刚烷胺和伪麻黄碱,对中枢神经发育有影响作用。 儿童不能服用成人感冒药,选择适合儿童服用的药物
7 几种感冒药同服 成分可能会出现重叠,严重时可能影响到肝、肾功能。 药物种类选择不能太多,一般情况下吃一种即可
8 服用与药品包装相似、与药品同名或者名称相仿、宣传功能主治的非药品类产品 非药品冒充药品,安全性存在问题。购买到未经批准的产品,不能起到治病效果,贻误病情贻误病情。 购买具有国药准字的药品
9 服用自药店购买的医院制剂 医疗机构制剂仅限医疗机构使用,药店非法销售的医院制剂来源渠道不详,有可能为假冒的,质量难以保证,可能无法起到治病效果,贻误病情。 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医院制剂,自医疗机构购买。
10 网购标识为科学院、研究所的制剂 多为未经批准的产品,质量无法保证,安全性、质量可控性均不能保证,可能贻误病情甚至危及生命。 购买具有国药准字的药品;在医生的指导下合理用药
11 家庭自行使用达不到药品标准要求浓度的氧气 氧气浓度不够,不能达到疗效。 使用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医用氧。
12 自行使用工业氧代替医用氧 工业氧含有有毒有害气体,吸入对身体产生未知的危害,严重的可能危及生命。 使用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医用氧。
13 使用变质的、被污染的药品 有效成分发生变化,可能会带来有害成分,有效成分或者有害物质不明,贻误病情甚至带来毒副作用。 服药前查看药物的外观,如有变质或污染的,不再服用
14 不经医生指导,自行长期服用中药 是药三分毒,中药也有毒副作用,特别是一些中药本身就有较强的毒性,可能引起肝肾功能的损害。 在医生的指导下合理用药
15 乱服补药(人参等) 滋补药虽有一定功效,但如果不对症而吃,也会产生一定副作用达不到进补效果,甚至适得其反。 在医生的指导下合理使用
16 超过有效期药品 其内在质量可能发生变化:有效成分含量降低,有害物质增加。可能没有应有的疗效,毒副作用增加。鉴别:药品包装标示有效期已过期。 生产经营者:药品包装上要明示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消费者:应查看药品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有效期,药品只能在有效期内使用。
17 未按规定条件储存药品 缩短药品应有的有效期,有效成分含量可能降低,有害物质可能增加。可能没有应有的疗效,毒副作用增加。 生产经营者:药品包装上明示温湿度保存条件。消费者:按温度要求保存,常温10℃~30℃;阴凉20℃以下;冷藏2℃~10℃。药品一般保存湿度在35-75%环境下,避光通风。
18 长期不清理的家庭小药箱 部分药品过期失效;部分药品因储存不当物理性状或化学成分可能发生变化。可能拿错、误服药品,对人体造成危害。 生产经营者:保证药品质量,建立定点回收药店。消费者:经常检查家庭小药箱里的药品是否过期,药品是否变质。应将过期失效药品送到定点回收药店。
19 包装破损标识不完整、药品说明书丢失的药品 载有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禁忌症等内容不全,患者不能按说明书要求服用药品。达不到治疗效果,引发不良反应。 生产经营者: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文字表述应当科学、规范、准确,文字应当清晰易辨,标识应当清楚醒目。消费者:药品说明书要妥善放置,不要随手丢弃,服药前要仔细阅读说明书
20 从非法网站购买的药品 网上销售药品为假劣药品流通的重要渠道,网上购药买卖双方不见面,所购药品质量难以保证。如购买到假劣药品,会有经济损失,贻误病情。 生产经营者:正规的网上药房要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在网站首页公布资格证书号,销售合法药品。消费者:如需在网上购买药品,一定要上合法网站。不要轻易从综合性门户网站链接的网站以及通过搜索引擎搜索的网站购买药品。
21 在集市购买的药品 多是游医药贩,所售产品自称祖传秘方,多为自行配制,质量没保障。购买到未经批准生产的假药,贻误病情。 生产经营者:禁止在集市上兜售药品。消费者:到合法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购买药品。
22 虚假广告宣传药品 利用地方广播电台和电视台,采取医生答疑、讲座,与听众互动的形式进行虚假广告宣传。虚假违法宣传药品疗效,利用邮寄、物流等方式销售,隐蔽性、欺骗性强。 生产经营者:发布药品广告应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不能虚假宣传。消费者:药品宣传按医嘱购买药品,不要相信虚假广告宣传。
23 自行调快输液滴注速度 一般情况下,成年人输液速度为40-60滴/分钟。儿童的输液速度为20-40滴/分钟,老年人输液速度不应超过40滴/分钟。输液速度过快,引发身体不适,易加重心脏负担,引起心衰或肺水肿等不良反应。 药品使用单位:对症下药,用药应遵循能口服就不打针(肌肉注射),能打针就不输液的原则。消费者:如在输液时有心悸、心慌等现象,要及时向医生、护士报告,切不可自行调整或隐瞒,导致身体受损。
24 乱服止痛药 遇到疼痛后立即吃止痛药,易掩盖疾病本身的症状,延误针对病因的治疗。长期服用阿片类止痛药可能导致药物依赖。过量服用止痛药还可能对心血管系统,及肝、肾功能造成损害。 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加强宣传力度,对症治疗,合理应用止痛药。消费者:服用止痛药须遵医嘱,把握适度原则。每次服用止痛药的时间最好不超过三天,服用时若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求医。
25 服用过量维生素 人体对维生素的需求是有定量,摄入过量的维生素A可引起的中毒综合征,导致烦躁、头痛、呕吐、皮肤瘙痒、视物不清、肝脏肿大。婴幼儿服用维生素A,长期服用5万-10万国际单位6个月左右可发生慢性中毒。除维生素A外,维生素D过量会造成多脏器点状钙化和多尿;维生素E过多会导致出血倾向。 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在药品说明书中标明注意事项,对症治疗,合理应用维生素。消费者:不空腹服用维生素,按需服用,服用维生素因人而异,应“适合”并“适度”。
26 长期口含润喉片 润喉片通常含有碘,虽然有良好的抗菌作用,但对口腔黏膜的刺激性也大,长期使用可能导致菌群失调而诱发口腔溃疡。 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在药品说明书中标明注意事项,对症治疗,合理应用润喉片。消费者:将药片放于舌根部,尽量贴近咽喉含服,不应咀嚼或吞咽,含药片时少说话。含完药片后30分钟内,最好不要吃东西、饮水和漱口。
27 创伤乱用创可贴 创可贴的吸水性及透气性较差,不利于脓液的吸收和引流,反而易滋生细菌。小而深的伤口容易遗留异物和被细菌污染,尤其较易感染破伤风杆菌等厌氧菌,再贴上创可贴,会加重感染;动物咬伤、蜇伤时使用创可贴,毒汁和病菌易在伤口内蓄积或扩散。 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在药品使用说明书中标明注意事项,生产经营使用合格的创可贴。消费者:使用创可贴前应检查创伤面是否遗留玻璃屑、泥土等污物。如有污物,需先用清水或0.9%氯化钠溶液冲洗干净。创可贴要一日更换1次,以防感染。
28 儿童过量补充钙片 0到6个月的婴儿每日需要钙摄入量需300-400毫克,1-4岁儿童每日需要600-800毫克,4-14岁每日800-1000毫克。补钙过量,效果适得其反。儿童补钙过量,不仅会限制大脑发育,还可能导致身体浮肿、多汗、厌食、恶心、便秘、消化不良,严重的还容易引起高钙尿症。 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加强宣传力度,在药品说明书中标明剂量和注意事项,合理应用。消费者:儿童补钙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补钙应以食补为主,选择含钙量较高而又购买方便的食品,同时要与锻炼身体相结合。
29 新生儿乱用抗生素 新生儿特别是早产儿的肝功能发育不全,排泄能力差,大剂量服用氯霉素类药物,容易在体内蓄积。发生致命性毒性反应(灰婴综合征),严重导致耳聋。 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加强宣传力度,在药品说明书中标明适应症和禁忌注意事项,合理使用抗生素。消费者:新生儿用药时要有谨慎的用药安全意识,切不可病急乱用药,或是单凭经验自行给孩子用药,要遵医嘱。
30 服用感冒药、抗过敏药、镇静催眠药等药品后开车 一些感冒药、抗过敏药、镇静催眠药、抗偏头痛药,可引起驾驶员嗜睡;一些镇咳药、解热镇痛药、抗病毒药,能导致驾驶员出现眩晕或幻觉。可能引发车祸,危及造成自身和他人安全。 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加强宣传力度,在药品说明书中标明适应症和注意事项,合理使用感冒药、抗过敏药、镇静催眠药等药品。消费者:对驾车有影响的药物应在开车前4小时慎用,或服用后休息6小时再开车。
31 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药品 虽然疗效明显,但长期使用会发生毒副作用,可能致患者发生耐药性,出现肝肾损害、过敏反应。 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禁止生产经营使用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中成药。消费者:提高自身素质,理性消费,应去正规医疗机构就医,到合法药店购买中成药,不轻信广告和网络宣传。
三、医疗器械部分
序号 事项 危害及表现 鉴别及预防
1 无产品注册证、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产品质量存在缺陷,检查、诊断结果不准确,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得不到保障。 生产经营者:不准生产、经营无产品注册证,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消费者:不购买使用此类产品。
2 夸大医疗器械性能及适用范围宣传 医疗器械到不到宣传的检查、诊断及治疗效果。 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批准的产品性能及适用范围进行宣传,不准扩大。消费者:购买时注意查看其批准的产品注册证登记表上面的相关信息,必要时可上网查询。
3 不符合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 产品质量存在隐患、无法达到检查、诊断及治疗效果。 生产经营者:严格依照标准生产,未经检验合格严禁经营销售。消费者:购买时注意查看其所购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或其它合格证明文件。
4 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运输、贮存医疗器械 可能造成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失效致使检查、诊断(检验)结果不准确,以及影响治疗效果。 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严格依照要求运输、贮存医疗器械。
5 未按照产品医疗器械说明书要求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医疗器械 无法确保医疗器械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造成检查、诊断结果不准确、影响治疗效果。 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要求定期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医疗器械。
6 重复使用医疗器械的清洗质量不符合标准 直接影响医疗和护理质量,甚至患者的安危,对医院经济效益及社会形象产生严重影响。 使用单位要做好以下几点:1、选择适宜的清洗剂及清洗浓度清洗。2、控制清洗的时间、调节水的温度。3、将器械关节打开,进行拆卸清洗。4、使用后立即初洗,并且尽快清洗。5、防止器械在清洁后被污染。
7 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灭菌前包装有缺陷 直接影响无菌物品的终末质量,进而影响到医院的医护质量和患者的安危。 使用单位要做好以下几点:1、规范灭菌前的包装规程。2、加强岗位技能培训。3、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4、实行科学化与人性化的管理。
8 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灭菌有缺陷 直接影响无菌物品质量,进而影响到医院的医护质量和患者的安危。 使用单位要做好以下几点:1、严格执行《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及医药的《可重复使用医疗器械灭菌制度》。2、对灭菌效果进行确认。
四、保健食品部分
序号 事项 危害及表现 鉴别及预防
1 声称有降糖作用且降糖效果快速的保健食品 可能非法添加二甲双胍、格列苯脲等药物成分,服用后可导致所含药物成分超量使用,产生药物过量的毒副作用,干扰正常治疗,加重或延误病情。 生产经营者:严格原料采购使用,不添加二甲双胍、格列苯脲等药物成分生产保健食品;消费者:1、认准保健食品“小蓝帽”标志和批准文号,仔细察看包装、说明书内容。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2、选择正规的商场、药店购买,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3、若服用后立即显效,应停止服用。
2 声称有降压作用且降压效果明显的保健食品 可能非法添加阿替洛尔、利血平、硝苯地平等药物成分,服用后可导致所含药物成分超量使用,产生药物过量的毒副作用,干扰正常治疗,加重或延误病情。 生产经营者:严格原料采购使用,不添加阿替洛尔、利血平、硝苯地平等药物成分生产保健食品;消费者:1、认准保健食品“小蓝帽”标志和批准文号,仔细察看包装、说明书内容。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2、选择正规的商场、药店购买,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3、若服用后立即显效,应停止服用。
3 声称改善睡眠功能且快速见效的保健食品 可能非法添加地西泮、阿普唑仑、苯巴比妥等成分,服用后可导致所含药物成分超量使用,产生药物过量的毒副作用,干扰正常治疗,加重或延误病情。 生产经营者:严格原料采购使用,不添加地西泮、阿普唑仑、苯巴比妥等药物成分生产保健食品;消费者:1、认准保健食品“小蓝帽”标志和批准文号,仔细察看包装、说明书内容。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2、选择正规的商场、药店购买,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3、若服用后立即显效,应停止服用。
4 声称抗疲劳功能且快速见效的保健食品 可能非法添加西地那非、他达拉非、伐地那非等成分,服用后可导致所含药物成分超量使用,产生药物过量的毒副作用,干扰正常治疗,加重或延误病情。 生产经营者:严格原料采购使用,不添加西地那非、他达拉非、伐地那非等药物成分生产保健食品;消费者:1、认准保健食品“小蓝帽”标志和批准文号,仔细察看包装、说明书内容。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2、选择正规的商场、药店购买,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3、若服用后立即显效,应停止服用。
5 声称有减肥功能且快速见效的保健食品 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酚酞等成分,服用后可导致所含药物成分超量使用,产生药物过量的毒副作用,干扰正常治疗,加重或延误病情。 生产经营者:严格原料采购使用,不添加西布曲明、酚酞等药物成分生产保健食品;消费者:1、认准保健食品“小蓝帽”标志和批准文号,仔细察看包装、说明书内容。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2、选择正规的商场、药店购买,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3、若服用后立即显效,应停止服用。
6 冒充保健食品的食品 将普通食品制成片剂、胶囊剂等,并宣称功能,诱导消费者误认为是保健食品,实质无保健食品功能作用。 鉴别:普通食品无保健食品“小蓝帽”标志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生产经营者:不将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消费者:认准保健食品“小蓝帽”标志和批准文号,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
7 未经批准生产的保健食品 可有“小蓝帽”标志和标识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但可能不含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无保健食品功能作用。 生产经营者:不生产销售未经批准的保健食品;消费者: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进行查询。
8 各种方式夸大功效的保健食品 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或者健康讲座、义诊等方式,夸大产品功效,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实质起不到治疗疾病的作用,贻误病情。 生产经营者:不以任何方式夸大保健食品功效;消费者:1、正确认识保健食品,切记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用来治疗疾病;2、针对自己的身体情况,仔细查看产品标签内容,购买适合自己的产品。
9 标识对疾病有治疗作用的保健食品 标签中标识“功能主治”或“适应症”,含有“治疗”、“疗效”等词语,使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能治疗疾病,盲目购买使用,延误疾病的正常治疗。 生产经营者:严格标签标识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识;消费者:正确认识保健食品,切记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用来治疗疾病。
10 使用工业下脚料空心胶囊生产的保健食品 铬含量超标,长期大剂量服用,可过量摄入铬。 生产经营者:不使用工业下脚料空心胶囊生产保健食品;消费者:到正规的商场、药店购买,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
11 未标识“不适宜人群”含何首乌成分的保健食品 标签中未注明肝功能不全者、肝病家族史者为“不适宜人群”,造成误用,对身体产生损害。 生产经营者:严格标签标识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识“不适应人群”和“注意事项”;消费者:1、购买时仔细查看产品的包装标签内容,注意是否含有“何首乌”成分;2、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
12 超过保质期的保健食品 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功效成分含量可能降低,无应有的保健作用 生产经营者:不销售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时注意查看标识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避免购买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
五、化妆品部分
序号 事项 危害及表现 鉴别及预防
1 含禁用成分的育发类化妆品 非法添加米诺地尔及其盐和衍生物,长期使用可能产生刺激性皮炎,红肿、皮屑和灼痛等。 生产经营者:严格原料使用管理,不添加米诺地尔及其盐和衍生物生产育发类化妆品;消费者:1、到具有合法资质的商场、化妆品专柜、连锁超市等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2、仔细察看包装标识内容,看清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卫妆特字或国妆特字)及产品成分,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3、使用化妆品后出现皮肤过敏症状时,如红疹、发痒、发烫等,应立即停用,并去医院就诊。
2 含禁用成分的染发类化妆品 非法添加间苯二胺及其盐类,有致癌作用。 生产经营者:严格原料使用管理,不添加间苯二胺及其盐类生产染发类化妆品;消费者:1、到具有合法资质的商场、化妆品专柜、连锁超市等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2、仔细察看包装标识内容,看清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卫妆特字或国妆特字)及产品成分,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3、染发前要做皮肤测试,不要频繁染发;4、使用化妆品后出现皮肤过敏症状时,如红疹、发痒、发烫等,应立即停用,并去医院就诊。
3 宣称祛斑、美白且见效快的化妆品 可能添加氯化氨基汞,可造成皮肤色素脱失、皮肤刺激及肾脏损害。 生产经营者:严格原料使用管理,不添加禁用成分生产化妆品;消费者:1、到具有合法资质的商场、化妆品专柜、连锁超市等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2、仔细察看包装标识内容,看清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卫妆特字或国妆特字)及产品成分,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3、使用化妆品后出现皮肤过敏症状时,如红疹、发痒、发烫等,应立即停用,并去医院就诊。可能添加氢醌,长期使用可能致皮肤色素脱失,甚至引起外源性白斑病等病症;可能添加铅及其化合物,长期使用会出现黑斑加重、粉刺(痘)、脱皮、色素沉淀等症状,还会影响造血系统、神经系统、肾脏、胃肠道、免疫与内分泌系统等。可能添加苯酚,对皮肤、粘膜有腐蚀作用,可致皮炎。可能添加砷及其化合物,长期使用含砷高的化妆品可引起皮炎、色素沉积等皮肤病,最终导致皮癌。可能添加丙烯酰胺,被人体吸收和累积,可引起神经系统的症状,皮肤出现红斑、脱皮;呕吐,腹痛。
4 添加抗生素的祛痘化妆品 添加甲硝唑、氯霉素等药物成分,可能引起接触性皮炎,长期使用还会导致对抗菌素的耐药性,造成健康隐患。 生产经营者:严格原料使用管理,不添加抗生素生产祛痘化妆品;消费者:1、到具有合法资质的商场、化妆品专柜、连锁超市等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2、仔细察看包装标识内容,看清产品成分及注意事项;3、使用化妆品后出现皮肤过敏症状时,如红疹、发痒、发烫等,应立即停用,并去医院就诊。
5 添加激素成分的祛痘化妆品 添加糖皮质激素成分,会导致痘痘复发或过敏性皮炎,甚至会出现严重的皮肤反应。同时,激素外用还可能引起人体内激素水平变化,造成内分泌紊乱等症状。 生产经营者:严格原料使用管理,不添加激素生产祛痘化妆品;消费者:1、到具有合法资质的商场、化妆品专柜、连锁超市等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2、仔细察看包装标识内容,看清产品成分及注意事项;3、使用化妆品后出现痘痘复发或过敏性皮炎等,应立即停用,并去医院就诊。
6 指甲油类产品 含邻苯二甲酸酯、苯、甲醛、丙酮、乙酸乙酯、人工色素等成分,多次使用后,会使指甲变色、变脆、变白。苯类和邻苯类物质,长期使用还可能造成呼吸系统的损伤。 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备案的配方、工艺生产指甲油类产品;消费者:1、到具有合法资质的商场、化妆品专柜、连锁超市等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2、指甲油不要连续涂抹;3、孕妇禁用。
7 美容美发店自制化妆品 未经批准,产品质量无法保证;可能造成皮肤损伤,引发皮肤疾病。 美容美发店:使用合法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不自行配制化妆品;消费者:1、仔细察看包装标识内容,看清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和卫生许可证号;2、不使用美容美发店自行配制的产品。
8 标签宣传疗效的化妆品 化妆品标签上注有适应症、疗效等医疗术语,误导消费者购买,耽误疾病的治疗。 生产经营者:严格标签标识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消费者:切记化妆品没有治疗疾病的作用。
9 未标识批准文号的染发类、祛斑类等特殊用途化妆品 未经批准,成分不明,有可能使用禁用物质,对身体造成损害。 生产经营者:不生产销售未标识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消费者:1、到具有合法资质的商场、化妆品专柜、连锁超市等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2、仔细察看包装标识内容,看清批准文号及产品成分,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3、使用后出现皮肤过敏症状时,如红疹、发痒、发烫等,应立即停用,并去医院就诊。
10 超过保质期限的化妆品 营养成分丧失,易滋生细菌,引发皮肤过敏反应,皮肤有创伤的可能会引起感染。 生产经营者:不销售超过保质期限的化妆品;消费者:选购化妆品时一定要查看产品保质期标识,尽量用完再买;不使用超过保质期限的化妆品。
11 无中文标识的进口化妆品 可能未经批准,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 生产经营者:不销售无中文标识的进口化妆品;消费者:不购买无中文标识的进口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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