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各区县今年公开“三公”经费
□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任务分工出炉,30多个部门分工明确□一季度晒出权力清单,清理“红头文件”自设的非行政许可审批
2015年01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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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樊伟宏

  近日,淄博市印发《关于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有关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要求各部门按照分工,制定工作计划,确保按时完成改革。
  《分工方案》要求,凡市场能有效调节的一律取消审批,各区县今年要公开“三公”经费,今年一季度公布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清理“红头文件”自设的非行政许可审批。
下放一批含金量高的许可事项
  《分工方案》要求,对各类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凡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凡直接面向基层、面广量大、由下级政府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凡企业投资项目,除涉及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最大限度向市场、社会、基层放权。
  同时,减少下放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和资质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下放一批含金量高、真正能激发市场活力的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许可事项。全面清理取消利用“红头文件”自行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今年一季度要公布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2014年公开市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选择区县进行试点,2015年所有区县全部推开。健全公务支出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加快建设公务支出管理信息平台,促进公务支出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

新起草法规一般不得新设行政“卡”
  《分工方案》提出,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大力简政放权,认真组织实施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未列入目录的审批项目,一律不得实施。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
  建立首问负责制,积极推行联合审批和网上审批制度,完善部门协商办理机制。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裁量权。建立标准明确、程序严密、运作规范、制约有效、权责分明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做好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防止发生监管脱节,避免出现管理真空。
  今后起草法规一般不得新设行政许可,确需新设的,必须严格设定标准。对行政审批进行全程监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探索只保留一个行政执法层级
  《分工方案》要求,加强对投资活动中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的管理,健全以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以财政、金融、投资、产业、价格等政策为支撑的宏观管理体系,强化规划的宏观引导和统筹协调功能。加强宏观调控法制建设,加快市发展规划和市政府投资立法工作。
  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理顺市、区职责关系,合理划分执法权限;减少执法层级,积极探索市和区只保留一个行政执法层级。市场监管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市政府主要负责维护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加强对区县政府在市场监管方面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组织查处跨区域案件或大案要案。
  加快建设社会信用征信体系,探索建立全市统一信用信息平台,推进金融、工商、质监、节能、环保、用地等信息互联可查询。建立社会信用监管体系,完善信用服务市场发展政策,推进工程建设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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