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代课教师领到教龄补助
山亭区按照每满1年每月补助20元的标准发放
2015年01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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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月4日讯(记者 杨霄 通讯员 宫德强) “终于领到教龄补助了!当年没有白代课,政府没有忘记我们呀!”近日,山亭区店子镇孙成秀老人领到教龄补助后高兴地说。日前,山亭区首批符合条件的2054名原民办代课教师,通过人社部门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领到4741740元教龄补助资金。
  山亭区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历时3个多月,完成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认证审核工作,最终认证合格人员为4404人并按时上报有关部门。2014年符合发放补助条件人员2054人,需补助资金4741740元。按照《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方案》规定,凡现为山亭区户口,2002年12月31日以前曾在山亭区公办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一线代课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1年以上(含1年),离开教师岗位后再没有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录用,且已经年满60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可享受教龄补助。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按照每满1年每月补助20元的标准发放,剩余不满1年的教龄按1年计算。本次首批发放教龄补助人员为2014年12月31日之前符合发放条件人员,今后,达到60周岁且已认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金随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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