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挣到12万,咋“被报”个税了
自行纳税申报已10年,许多人对此仍有很多误解
2016年01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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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韩笑      

  根据税法规定,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上年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2016年是自行纳税申报的第十个年头。但12万元到底指的什么,是收入、应纳税所得额还是税后所得?为什么要自行申报,自行申报会多缴纳税款吗?仍是让很多纳税人困惑的问题。
个人现金和实物
报酬都应计税

  “我被单位通知,因为去年的个人所得超过12万,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济南一家商贸企业的销售员小张说,“感觉自己工资离12万还差一大截,为什么需要自行纳税申报?”据悉,像张女士一样,感觉自己“被申报”或者不知道自己是否达到主动申报标准的纳税人不在少数。
  记者了解到,“年所得12万元”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11项所得合计达到或超过12万元的情况,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包括股票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至于为何有些需要申报的纳税人,觉得自己的年收入并没有达到12万,山东财经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潘明星教授解释,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总之,与任职和受雇有关的所有现金、实物收入等各种所得都算在内。再加上这部分工资、薪金所得指的是含税所得,所以个人所得并不等同于纳税人实际拿到手的工资。
12万元自行申报
≠再缴一次税 

  “我已经缴过税了,再申报不等于又缴纳了一次个人所得税吗?”有不少纳税人提出这样的疑问。其实这是一种误解。
  据了解,我国个人所得税主要征收形式是代扣代缴,纳税人平时的工资和奖金都已经扣缴了税款。根据有关规定,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所得超过12万元,无论其平常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均应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潘明星教授告诉记者:“自行纳税申报是法定的申报义务,需要申报的内容既包括已经完税的收入,也包括尚未完税的收入。在申报时,已经完税的收入部分不需要再缴纳,尚未完税的部分,需要进行补缴。所以,自动申报有着查遗补漏的作用,减少了纳税人的涉税风险。”
  纳税人如果不及时申报,会被处以罚款。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另一方面,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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