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首张新版营业执照亮相
横版变竖版,增添“二维码”标识
2014年03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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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3日讯(记者 李静) 3日,烟台市工商局行政审批中心开出首张新版营业执照,新版营业执照由横版变为竖版,增添“二维码”标识,减少了“实收资本”一项。
  3月1日起,企业注册登记制度实行认缴制,企业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新版营业执照记载事项也随之变化。旧版执照一年内仍然有效,持旧照的经营者可在2015年2月28日前更换新版营业执照。
  与旧照相比,新版营业执照统一为一种照面版式,设有正版和副本,大小与老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正副本相同。新版营业执照由横版变为竖版,增添“二维码”标识,减少了“实收资本”一项。
  “以前企业注册需要验资,改革后,验资取消了,相应的就没有‘实收资本’一项了。”市工商局企业科科长鲍伟民说,“旧版营业执照公司、分公司、国有、外资等企业的营业执照都是不同的,新版统一为一种照面版式,统一都写‘营业执照’,只在‘类型’一项中区分。”
  拿到首张新版营业执照的是经营者宫兆麟,他注册的是控股有限公司。宫兆麟说,之前他也注册过营业执照,特别费劲,今天赶上办理新版营业执照,最大的感受就是“省事”。
  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办理新版营业执照时,提交材料规范共30个,比原规范减少了34个。新登记申请书(登记表格)共12种,比原规范的31种表格减少了19种。据工作人员介绍,减少的部分一个是删减,一个是合并同类项,“合并的部分占得较多,材料减少了,但功能没减。”
  工作人员举例,新《材料规范》取消了对实收资本及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等方面提交材料要求;将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等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由按登记事项分项列举提交材料,合并为“变更登记材料提交规范”一项,相同的要求予以合并,不同的要求分列,减少了材料规范的种类,也方便企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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