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证过期三年还敢拉着游客跑
一旅游黑大巴沿海被查
2014年05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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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1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赵作超) 21日,在小青岛景点附近,市交通执法人员查获一辆黑旅游大巴,该车竟早已超出法定经营期限长达3年之久,属超期营运,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
  21日上午,市交通稽查支队执法人员驾驶车辆在沿海一线巡查,对各个旅游车停放点进行检查。上午8点半,行驶到小青岛附近的停车场对停放的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车号为鲁LC2337的大巴车停在停车场内,车内并没有在前挡风玻璃处摆放“旅游车”的标志牌,且外观较旧,涉嫌超期营运。为此,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对大巴车进行检查。
  “你们这个旅游团是从什么地方接的?”上车后,执法人员首先对大巴车司机展开询问,结果对方回答得支支吾吾,好像在故意些隐瞒什么,“准备去韩国玩的,哦,不对,是从日照接的团……我就是临时过来开车的,具体从哪儿接的团也不清楚,要不你们还是问老板去吧!”车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及旅游客运标志牌等司机也都未能提供。执法人员随后又对车上的导游进行询问,导游却称该车是从青岛火车站接的团。
  执法人员发现,大巴车的出厂时间是2003年,根据规定,旅游车的经营期限为8年,该车目前已超出了法定经营期限长达3年,属超期运营。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按规定,大巴车被依法查扣,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
  随后,执法人员又联系了大巴车所在公司,另派了一辆手续正规的车辆接替大巴车,将游客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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