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 一位交警告诉记者,交警在烈日下执法,也挺辛苦,什么样的驾驶员都会遇到。面对驾驶员违法行为应该秉公执法,但面对孕妇这一特殊主体时,还是应该尽量照顾她们一下。但如果有些孕妇态度极差,不配合交警的工作,他们只能依法处理。 “孕妇驾车,本来就很危险,不建议孕妇驾车。”这位交警说,一个急刹车,极有可能发生意外,还是不要驾车的好。 “我以前查住过一个未携带驾驶证的孕妇,经查询,她确实有驾照,对她教育后就将她放行了。”该交警称,双方相互好好沟通都好说,如果有一方态度不好或不配合工作,交警也只能依法处理。遇到此情况,孕妇应到附近商场、商店等地避暑,等家人送来相关证件。 律师 “这名交警依法执法,不存在违法行为。”对此事,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张大尉说,交警在执法行为中,应该说是没考虑周全,他应该多照顾一下孕妇,执法时应该更加人性化。 张大尉称,孕妇是特殊人,在公交车上都会有专座,人们主动给她们让座,提供更多的帮助以及人文关怀。交警在处罚孕妇这一特殊人群时,可以多照顾照顾她们。 虽然交警依法执法,但如果在执法过程中,导致孕妇发生一系列意外,导致发生严重后果,交警也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法学专家 鲁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孙明认为,驾驶员未携带驾驶证驾车,交警对驾驶员依法处罚,对一般人来说没什么问题。但面对孕妇这一特殊主体时,不仅要依法处理,而且更应该适当、合理。 他认为,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给予特殊主体特殊照,这样才更能体现“行政为民和依法为民”。 孙明说,执法应更加人性化,是执法,也是服务,这将是今后的发展方向和趋势。 本报记者 钟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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