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8月11日讯(记者 李凤仪 通讯员 孙明金) 近日,牡丹区大黄集镇一民办幼儿园因濒临两家涉氨企业,不能达到行业规范要求的安全距离,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目前,该幼儿园已停业,大黄集镇政府将继续对其采取监控措施,坚决防止幼儿园重新启用。 此前,有关部门接群众举报,牡丹区大黄集镇一民办幼儿园濒临两家涉氨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安监部门组织人员对该幼儿园和附近涉氨企业生产装置间的距离进行实地测量,实测距离均小于100米,不能达到行业规范要求的安全距离。 公安消防部门对该幼儿园进行专业消防检查,发现该幼儿园未履行消防审核、备案和验收手续而擅自投入使用,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并限期改正。 质监部门对周边涉氨生产企业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所有液氨制冷特种设备和安全附件在安全使用期内。教育部门针对该幼儿园没有未经许可、擅自变更经营场所的事实,撤销了《办园许可证》。 大黄集镇政府组织安办、教委、派出所等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对幼儿园下达书面停业通知书,并协助园方将幼儿逐一送至家中。 目前,该幼儿园已停业,大黄集镇政府将继续对其采取监控措施,坚决防止幼儿园重新启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