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帮我找回记忆?”》追踪报道>> |
隧道摔伤男孩的赔偿有谱了 |
法院日前下达判决书,要求相关单位赔偿近54万元 | |
- 2013年08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因记忆力未恢复,赵伟在日历上记下待办事项。 蓝娜娜 摄 |
|
本报记者 蓝娜娜 实习生 韩榕 2011年2月,12岁的赵伟骑车经过海底隧道台西三路隧道口时,撞上隔离墩摔进11米深的隧道,左半边颅骨碎裂成7块,术后记忆力基本丧失(本报2011年10月25日曾报道)。11日,记者获悉,赵伟的记忆力仍未恢复,左眼失明,左耳失聪,但情绪控制较之前有所改善。7月中下旬,法院判决相关单位赔偿赵伟近54万元。 法院要求相关单位赔偿近54万元 在此前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因赵伟跌入隧道口一事涉及多家建设单位,且各单位均以责任归属不明为由推脱赔偿责任,导致赵伟受伤后赔偿金迟迟没有单位出面支付。 8日,记者从负责受理“海底隧道赵伟人损案”的华政律师事务所获悉,经过近两年的案件审理,市南区人民法院已于7月中下旬下达了民事判决书,在将此案定性为交通事故的基础上,判决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和青岛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两家被告赔偿赵伟537646.87元。 根据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被告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涉案工程海底隧道部分的施工方,因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承担50%的责任;被告青岛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涉案工程道路部分的施工方,没有做好道路路面石块清理工作,承担40%的责任;原告赵伟作为一个有一定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年满12岁的未成年人,未尽到小心谨慎的自身注意义务,承担10%的责任。 “虽然时间拖得有点久,但对这个赔偿金数额,我还是比较满意的。刨除20多万元外债,还能有一些钱给孩子做全面的检查和康复,至于后续的治疗,再请律师帮忙争取后期赔偿。”赵伟的父亲赵光亮说。 记忆力未恢复,男孩不敢单独出门 11日,记者再次来到赵伟家中,相比两年前刚做完手术的木然,如今的赵伟已能简单与人沟通。 在赵伟家墙上挂着一个今年的日历,每个月大部分的日期上都标注出待办事宜,例如买红绳、军训等。“两年前的那次受伤,孩子主要伤到了大脑左半边的脑神经,现在他虽然在情绪控制上有很大改善,但记忆力仍然没有恢复,对于别人交代给他的事情,他基本记不住,只能通过记录来提醒。”赵光亮说,除了记忆力没有恢复外,左半边脑神经的严重损伤,也让赵伟的左眼几乎失明、左耳也失聪了,即便是受损不重的右眼也得靠佩戴眼镜才能看清东西。正因如此,如今的赵伟上学、外出都需要有人陪伴在身边,不敢一个人出门。 赵光亮称,让他感到欣慰的是虽然赵伟因为身体原因留级了一年,且毕业成绩不是很理想,但今年依然顺利被青岛24中录取,能够继续接受初中教育。 或将再开颅,索要赔偿还得打官司 如今的赵伟,左半边头颅有明显的凹陷,影响了整体面貌,这让赵光亮很心疼。“医生说,等赵伟年满18岁后,可能会根据情况,再进行一次开颅手术植入钛金,让他两边的头颅对称。”赵光亮说,他们全家每年的房租需1万元,加上吃穿以及每年给赵伟康复、看病的费用,一年花销至少5万元,这让在团岛早市卖海鲜的他比较吃力。因此,如果赵伟还需动手术或者接受专业机构的康复,他还将提请律师再向被告单位索要赔偿金。 对此,代理此案的于霞律师称,案件审理过程中,赵伟分别做过伤残等级鉴定以及精神状态和伤残程度鉴定,鉴定显示赵伟因车祸致伤程度为四级伤残,患有脑挫裂伤所致精神障碍,构成七级伤残。“对于赵伟后期的医疗费、康复费和护理费,我们还会通过诉讼方式争取。”于霞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