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获“六五”普法先进城市荣誉称号
2014年04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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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9日讯(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尹爱华 崔潇文) 记者从烟台市普法办获悉,烟台市被授予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荣誉称号。在本次全国表彰中,烟台市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名列全省前列。
  据悉,此次全国表彰,除了烟台市之外,福山区被授予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称号,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被授予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称号,杨秀全等3人被授予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称号,栾剑波被授予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工作者称号。
  目前,烟台全市建成法治文化基地140多个,累计投入500多万元。80%以上的乡村(社区)设有法治文化大院、法治图书室。此外,烟台普法办公室还制定完善了烟台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成员单位职责、办公室工作规则等五项制度,健全市级领导小组挂帅、各级普法办主抓、各部门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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