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站成立
2014年04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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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9日讯(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刘金林) 日前,烟台市司法局、烟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成立了烟台市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站,为少数民族困难群体尤其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正当合法权益的诉求提供了有利平台和强有力的支持。“法律工作站”工作人员既有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专业律师,又有长期从事民族工作、经验丰富的民族工作干部。
  该站主要通过设立公开接待日、网页在线服务平台交流、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非诉讼法律事务调解与代理、诉讼代理和辩护等形式,为烟台市少数民族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为烟台市及外来少数民族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置民族矛盾纠纷、突发事件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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