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公益组织缺乏“存在感”
小区搞业委会不是件容易事儿
2014年04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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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9日讯(记者 贺莹莹) 今年年初,相关部门提出,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好辖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工作,到年底中心城区所有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9日,记者了解到,由于业主委员会琐事多、无酬劳,还总遭遇协调难等问题,在实际工作中面临着许多困难,业委会的成立和工作开展也成了“老大难”。
  “业主委员会是2009年成立的,我任职了五年,去年年底就想卸任,由于没有人接任,所以我继续任职。”名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张主任说,业主委员会是纯公益性的组织,无酬劳、无办公地点,即便这样,许多业主对业委会的工作也不满意。
  “有一年,小区有业主在楼顶违章搭建,影响到后排业主的采光,物业去制止无果,我们就去协调。”张主任说,业委会没有执法权,只能是尽量协调,没有酬劳,通讯费也得自己垫上;也没有办公地点,遇到事儿就直接去业主家里。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也存在很大困难。”高地世纪城业主委员会委员巢先生说,现在小区业主委员会一共有7名成员,选举时先由163个单元选出楼长,并签字授权由50位楼长选择,选票结果由物业、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物业办共同监督唱票选出。记者了解到,由于有的小区没有楼长,需到小区四五百名业主家中一一计票再选出业委会成员。
  记者了解到,在实际工作中,小区物业管理处和业委会也总存在沟通协调不畅的问题,一些物业公司和管理处无视业委会的监督,有的甚至百般刁难,使业委会难以开展工作。
  此外,城区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趋向老龄化,年龄大多在50岁到70岁之间。“一方面业主参与度不高,另一方面受待遇及工作忙等原因影响,很多年轻人不愿参加业主委员会。”德州市房管中心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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