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黄标车应建立长效机制
2014年04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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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论 
  为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枣庄市政府同意,决定4月1日起,对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的城市建成区实施黄标车区域禁行。记者调查了解,4月1日当天,市中区限行区域仍有黄标车闯入,本月内对闯入市中区限行区的黄标车主要以劝导为主,下月起将开始处罚。(《齐鲁晚报》4月2日报道)
  据权威部门证实,PM2.5致癌已成定论。在这样的现实语境下,一边是城市空气重度污染,广大市民生活在“毒霾”之中;一边是黄标车在城市之间为PM2.5的增加贡献了力量。治理城市扬尘,整治城市黄标车违规上路,相关部门与之战斗的时间可谓久矣,但是仍有一些黄标车驾驶员因一己之私,置政府治理空气污染的大局于不顾。广大市民在感到痛心的同时,又感到强烈的愤慨。
  市中区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禁行车辆为黄色环保标志车辆、无环保标志车辆、高排放(冒黑烟)车辆。这类车辆“污染排放不达标,对大气造成严重污染”。
  那些平日里不顾政府治理环境大局,随意上路,无视交通禁令的黄标车,到了非治不可的时候了。交警和交通运输部门多年来对肆意行驶的黄标车,污染环境,无视交通信号灯和漠视他人行车权力行为的整治一直未有间断。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是因为种种原因,黄标车依然行驶在路上,肆无忌惮地排放着不达标的尾气。
  鉴于此,交警和交通运输部门应实行有效联动,对黄标车建立健全长期有效的治理机制,而不是运动式执法的短期行为。对那些无视大气治理及环保制度,无视交通法规,随意上路,刻意躲避监察的黄标车司机进行严厉惩处。同时加大并严格对驾驶员和相关单位的培训力度,提升其环境保护意识和交通与驾驶素养,使文明行车遵规守纪成为习惯。只有多措并举长效治理,我们才能将黄标车的污染程度降到最低。     (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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