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资金咋用 市民多不清楚
2014年04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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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韩微 贾晓雪) 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缴纳,一平米最少40元,而如果房屋出现问题,该怎样使用维修资金呢?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除了不清楚该如何使用维修资金外,不少年轻购房市民表示并不清楚维修资金的存在。
  据了解,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公共部位专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自2004年相关办法实施后,枣庄地区房屋销售时,都会有房地产开发部门进行代收费,然后转由住建局物业办进行管理。记者在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采访到,在2004年相关规定出台后,购房者所交纳的房款都会含有维修资金,如果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出现损坏,市民就可提出使用维修资金。
  根据《枣庄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办法(试行)》,房屋出现问题后,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据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的意见及查勘结果,提出维修计划建议,制定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应当经专有部分占相关建筑物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相关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并在小区明显位置进行公示一周后,再成立业主委员会,到项目所在地的物业主管部门办理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并提交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工程预算及工程施工合同、业主大会或者相关业主书面确认证明、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公示证明及公示情况照片等材料。
  经物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于枣庄市房产管理局备案核准,方可通知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单位组织施工。并根据工程量预算资金的大小,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预算资金的50%划转至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单位在银行开设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专户。
  “专项维修资金是公用资金,申请使用也必须得到小区内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数同意方可进行下一步的申请,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可以通过当地街道委员会牵头,对申请资料签字、盖章,并在小区明显位置进行公示。”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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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维修资金 房屋有年代限制
  多层住房屋顶漏水,维修费谁来出?8日,家住市中区立新小区的刑先生反映,因为自家住在小区房屋顶楼,出现裂缝后一直想维修,但不知道是否可以申请维修资金。
  据刑先生介绍,因为是回迁安置,1993年前后,一家人搬进了立新小区并住在了单元楼的顶层,可能是因为时间较久了,房子经常会出现漏水情况。除了正常下雨会渗水、滴水,安置在楼顶的太阳能也经常会因为损坏或者打水过多造成多余水流通过漏风进入自家房屋。“不仅仅是我们一家的太阳能在上面,算是公共用地了,这屋顶坏了不能只我们出钱吧。”同时,刑先生也表示,不想因这事闹得邻里不合,所以就想到了申请房屋维修的专项资金。
  而在采访中,枣庄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则介绍,虽说屋顶裂缝属于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在可申请维修资金的范围,但按照《枣庄市住宅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暂行办法》,只有在2004年新建商品住房、已购公有住房及拆迁实行产权调换的私房,才收缴了维修资金,所以在维修基金使用上,也仅限于此范围房屋。“上世纪九十年的房子都没有收取维修资金,所以房屋公共部门需要维修,只能是住户自行协商处理。”
   本报记者 韩微 贾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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