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抢公交专用道,不仅是“自觉”
交警将护驾公交优先;越黄线、实线转弯、调头、变道将被严查
2014年05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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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辆轿车占用公交专用车道。
  ▲两辆车同时越双黄线拐弯。
  ▲一辆出租车越实线变道。
     本报见习记者 孙丽娟 通讯员 李世成

  占用公交专用车道可降低公共通行效率,影响公共交通秩序;越黄线转弯或调头、压实线变道易引发交通事故。
  针对上述三类违法行为,交警将于近期通过电子抓拍、路面查处,开展专项整治。
占用公交专用道 青岛路、胶州路交叉口:5分钟,21辆轿车
  目前,市区世昌大道、青岛路等路面较宽的路段已施划公交专用道,以黄虚线区分于其它车道。
  记者从交警支队获悉,在交通高峰时段(7:00—8:30、16:30—18:30),公交专用车道只准许公共汽车、校车、大型客车通行,其它车辆不得驶入该车道;在交通平峰时段,其它车辆可借道通行,但不准长时间占道行驶。
  15日早上,在交警指挥中心内,电子监控摄像头对准了青岛路和胶州路交叉路口南侧,从7时37分到42分,5分钟内就有21辆轿车驶入公交专用车道,其中不乏出租车。
  交警一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周晓毅介绍说,占用公交专用车道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两种:占道行驶和借道超车,而大多市民对公交专用车道并不了解,“我问了8个司机,6个说‘不知道’,另外两个也是在我的提示下才明白这条车道不准占用。”周晓毅解释,从主干路右转进入支路路口,或从支路路口右转驶入主干道,必须途经公交专用车道,这两种情况下允许暂时借用公交专用车道。
  占用公交专用车道的,可被处以罚款100元。
黄线“等同”隔离带 远遥墩路:15分钟,8辆车“欺”线
  交通标线中的黄线用来区分不同方向的车道,等同隔离带。无论单黄线还是双黄线,只要是实线,就严禁跨越,比如超车、转弯、调头等。双黄线更是不允许临时调头、压线。
  市区部分道路未安装路中隔离栏,很多车主时常越黄线调头、拐弯,在部分小区门口的道路上,这种违法现象较为集中。15日早上,通过交警指挥中心的电子监控,可以清晰地看到远遥墩路上,时常有车辆从路东侧的帝景文院小区、路西侧的金威怡园小区驶出后,不是右转顺向行驶,而是直奔路中央,越过双黄线后左转。从7时45分至50分,就有8辆轿车越双黄线拐弯。
  越黄线调头拐弯的,可被记3分、罚款200元。

无视实线,想变道就变道 海滨北路:3分钟,27辆车越实线变道
  交通标线中的白线是车行道分界线的一部分,禁止跨越,即不能越过实线变换车道。这也是司机们众所周知的交通法规,但越实线变道的行为却成为路面上最为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
  15日早上,交警指挥中心的电子监控摄像头对准了海滨北路大威石油加油站处的路段,从7时52分到55分,短短三分钟内就有27辆车越过实线变道。该路段为直行驶入杭州街、沿海滨北路右转弯的路段,也正是因为如此车行道分界线由虚线变为实线,很多车辆行至此处后才临时从直行道转入右转车道,也就导致了越实线变道。
  对于越实线变道的行为,周晓毅说:“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司机就是故意的,再就是一时大意而忽略了。可以肯定的是,每个司机都知道实线是不能越的。”
  越实线变道的,可被记3分、罚款200元。
市区不再单纯“红灯禁右转” 多路口将设右转箭头灯;若无就可右转
  本报5月15日讯(见习记者 孙丽娟 通讯员 李世成) 今后,机动车经行路口时,应观察路口是否有红色右转弯箭头灯,当右转弯红箭头亮起,禁止右转弯;没这个,在不妨碍被放行车辆、行人情况下,可以右转弯。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机动车信号灯(即红色圆盘灯)亮起,右转弯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通行。但威海一直是“人车分行”模式,大多路口设有行人单独相位,即人行信号灯变绿,四个路口的机动车信号灯全变红,机动车全停止,行人、非机动车从容过马路。“威海式过马路”有效保障了行人安全,但每个交通信号灯周期给行人和非机动车留出20至25秒,在没有右转车道的路口,右转车、直行车一起停在右转直行车道,逐渐成为“红灯禁右转”。
  为了规范城区路口右转弯车辆的通行方式,交警部门近期将在有行人单独相位的路口或者其他需要控右的路口,增设右转弯箭头灯。若路口有右转车道,右转弯车辆在不妨碍行人、非机动车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直接通行。若路口为右转直行车道,需按照右转弯箭头灯指示通行,即若当红色右转弯箭头亮起时,禁止右转弯车辆通行;若为绿色圆灯、红色圆灯或红色箭头灯未亮,右转弯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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