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纪委通报6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2014年05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枣庄5月15日讯(记者 白雪岩 通讯员 张琪) 2013年,枣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进行“四乱”专项治理中,个别单位和少数人员顶风违纪,出现强占工地谋取巨额非法利益、聚众滋事干扰工地施工秩序、违规收取企业会费、超标准收取服务费等6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为进一步正风肃纪,优化营商环境,枣庄市纪委将6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进行通报。
  据介绍,通报的6起典型问题,发生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案件查办、通报曝光、责任追究的力度,特别是对典型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切实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使用暴力
强揽工程
  2011年以来,薛城区福泉小区居民齐浩瑞纠集30余人,利用聚众斗殴等暴力手段取得104国道微山路段运送沙土、薛城区沙沟镇茶棚村水库清淤供应土石方、薛城区巨山街道办事处徐沃村某工地送料等工程,通过强占工地、代人“站场”等方式谋取巨额非法利益,致使薛城区局部经济发展环境遭到严重破坏。2013年12月,齐浩瑞被滕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9年。
聚众滋事
干扰施工
  2012年期间,市中区光明路街道办事处振兴村村民米东,伙同他人多次到市中区东大公司工地无故滋事,阻碍正常施工,并强行索要现金10000元。2013年4月,米东被市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违规收取
企业会费 
  2013年1月至12月,山亭区民营经济联合会违规收取会员企业会费26154元。山亭区纪委已追缴其违规收取的企业会费26154元,责令山亭区民营经济联合会写出整改报告,对山亭区中小企业局局长、山亭区民营经济联合会原会长李存举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区通报。
超范围、超标
收取服务费 
  2013年10月以来,峄城区气象局下属单位枣庄市祥和气象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超业务范围、超标准收取服务对象服务费9287.95万元。依照有关规定,峄城区纪委责令峄城区气象局依法退回超标准多收的9287.95万元服务费,对该局局长巩伦桥予以行政效能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区通报。
伪造合同
强占工地
  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台儿庄区枣庄志远置业有限公司股东路强指使他人伪造该公司印章与枣庄长城建筑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聚众强占工地、强揽工程,致使枣庄志远置业有限公司损失人民币300余万元。2014年4月,台儿庄公安分局已对李永军、华强、王广刑事拘留,路强被列为网上逃犯。
违规向企业
收取赞助款
  2013年6月份,滕州市柴胡店镇柴胡店村支部委员会违规向刘村煤矿收取赞助款5000元。滕州市纪委监察局责令柴胡店村支部委员会将违规收取的5000元赞助款退还给刘村煤矿,并全市通报。柴胡店镇纪委给予柴胡店村支部书记张兆渠党内警告处分。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