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忌“新农村”沦为政绩工程
2014年05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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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农村社区建设应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做到宜居、宜业,符合农民的实际需求。随意扩大社区规模,必然会因为大量占用农田、山林而损害农民利益,也不符合国家“严格控制新农村建设规模”的规定。这样不仅不具备“前瞻性”,也难逃好大喜功的嫌疑。当地规划蓝图宣称,这是当地农民为了实现“城市梦”而自愿联建的农村社区,其实,这不过是部分官员的“城市梦”而已。
  其实,农村现在的公共设施缺失、道路泥泞、生活不便等诸多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更为妥善的方式解决,而不一定非要推倒重来,新建一个大的社区。即便新建,也该量力而行。比如,农村卫生所破败不堪,新建一个不就可以了?村道失修,整修一下不也可以?对于农村公共设施出现的问题,应该对症下药,而不能以此为借口大兴土木建新村。
  一个美好的乡村环境,不仅能给农民带来福祉,也是这个社会共同的财富。因此,在蓬勃发展的新农村建设中,一定要避免“一刀切”的行政思维,不能动辄村村点火、户户冒烟,而应该鼓励多元化的尝试。这其中,尤其要警惕那种名为惠农、实则盯上农民土地的不良趋势。(摘自《中国青年报》,作者胡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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