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帮办》栏目旨在和读者朋友一起解
2014年06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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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帮办记者 路艳
     《记者帮办》栏目旨在和读者朋友一起解决关于烟台房产方面的疑难杂症,解答市民心中疑惑。如果您也有这方面的疑问,请拿起手中的电话,拨打记者热线:0535—8459745,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1、市民何女士来电:我们家以前用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现在贷款已经还清一年多,再买房时是否属于二套房,请问烟台现行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是根据借款人家庭的住房贷款次数(含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来认定是否属于二套房的,您的情况在再贷款时应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利率还需上浮10%。
  2、市民吴先生来电:我个人名下有套房子,这套房子102平方米,自办证之日起已满5年,是我们夫妇名下的唯一一套住房。现在想把房子过户到孩子名下,请问是赠与形式合适还是买卖形式合适?哪个手续费更低一些?
  山东中亚顺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付磊:
  赠与需要缴纳的税费:
(1)赠与方交印花税:评估价×0.05%
(2)受赠方交印花税:评估价×0.05%、契税评估价×3%
  买卖需要缴纳的税费:
(1)出卖人交个税:评估价1%,营业税免征
(2)买受人交契税:评估价×1.5%
  结论:像他这种情况,双方总体上还是买卖交的税低些。
  3、市民满女士来电:我们家2013年10月份购买新房,房主写的是我丈夫的名字。请问购房一年之内如何提取我的公积金?只有发票和购房合同,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就可以办理吗?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果是全款购房请准备好如下材料:1、经过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3、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加盖单位公章的《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表》。
  全款购房在您发票日期一年内可以随时办理,如果您本月需要办理,请在26日前办理业务,26-30日我中心将停办征管业务。咨询电话:6669261。
  4、市民纪先生来电:我家住在莱山的绿色家园小区,由于我的工作有时需要晚上加班,经常把车停在绿色家园盛福源超市前的停车场。2010年建设局、规划局、莱山区政府、交警四大队一起商量研讨,最终将莱山绿色家园盛福源超市前停车场定为免费停车,但最近绿色家园物业又开始收费了,并明确表示已经通过物价局申批,不知道是真是假?
  烟台市物价局:停车场收费不需要物价部门审批,合法的停车场应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如有疑问可拨6891620咨询。
  5、市民付先生来电:我们夫妻二人,一直在烟台打拼多年,我的户口是集体户口,妻子为淄博户口。当时想把孩子的户口落在集体户口上,可是不让落,孩子户口就落在了淄博。孩子的姑姑有房,户口在芝罘区。孩子户口能否落到姑姑家?
  烟台市公安局:孩子只能投靠父母,不能投靠姑姑。如果夫妻二人在芝罘区有合法住房,孩子就可以投靠父母迁入芝罘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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