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高考后四类诈骗新伎俩
2014年06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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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高考前后,“花钱上名牌”、“低分上本科”等各类宣传材料铺天盖地。对此,东昌府区法院工作人员分析了目前高招诈骗新趋势,总结了4类诈骗案件的新伎俩。
  第一类,故意混淆各种不同招生类型,蒙骗考生和家长。犯罪分子有意模糊各种教育形式在招生方式上的区别,打着在某某知名高校上学,发放的文凭国家承认等幌子,以该高校的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录取通知欺骗考生和家长,骗取高额费用。
  第二类,宣称自己掌握“保送名额”、“自主招生名额”等录取名额,欺骗家长交钱即可让考生入学。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人们对这些名额性质的不了解,虚构与高校或教育主管机关领导的特殊关系,宣称掌握各种内部名额,只要交钱即可办理入学,结果往往是考生家长被骗走了钱财,还耽误了正常的报名录取工作。
  第三类,以军校招收地方考生的名义进行招生诈骗。一些犯罪分子借机号称掌握军校在地方招录考生的指标,可以帮助考生成为部队干部,无需经正常程序即可录取等,骗取考生家长钱财。
  第四类,冒充高校招生工作人员身份,虚构各种招录条件,恐吓考生家长交钱方能录取。犯罪分子利用考生家长对高招政策的不了解,向其收取“活动费”、“信息费”、“录取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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