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个排污口,30个不干净
《2013年青岛市海洋环境公报》发布,海洋漂浮垃圾中塑料垃圾占53%
2014年06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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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日下午,第一海水浴场有不少游人。
  青岛市近岸海域夏季海水水质状况
  2013年实施监测的入海排污口在各海洋功能区周边的分布比例
  海滩垃圾种类密度比例图
   文/本报记者 陈之焕 本报通讯员 周健伟 片/本报记者 杨广帅
  日前,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发布《2013年青岛市海洋环境公报》。公报显示,2013年,青岛市第一类和第二类水质海域面积超过96.5%,污染较重海域主要分布在胶州湾北部、东北部湾底和丁字湾。在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监测的36个入海排污口中,仅有6个达标。海洋漂浮垃圾中,塑料垃圾占了一半以上。

近岸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上年减少
  《2013年青岛市海洋环境公报》将近岸海域水质分为4类,2013年,青岛市近岸海域海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绝大部分海域符合第一类或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冬季、春季、夏季、秋季第一类和第二类水质海域面积分别占青岛市近岸海域面积的97.8%、97.4%、96.5%和97.4%,超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主要分布在胶州湾和丁字湾及附近海域,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
  胶州湾北部近岸海域海水中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浓度较高,普遍超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造成湾底小面积海域为劣四类水质;胶州湾东部和西部近岸及海西湾-前湾局部海域海水受到石油类污染。与2012年相比,胶州湾海水氮磷污染状况略有加重。丁字湾及附近海域海水受到一定程度氮、磷和石油类污染,主要为第三类或第四类水质。夏季湾内海水环境质量较差,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和化学需氧量多种污染物出现超标现象。
  与2012年相比,青岛市近岸海域第一、二类水质海域面积有所减少,污染较重的第四类和劣四类水质海域面积基本持平,第三类水质海域面积相对增加。近岸海水环境氮、磷污染状况仍然较重。
灵山湾鳌山湾水质优良
  2013年,青岛市分别于3月、5月、7月、8月、10月对灵山湾和鳌山湾海水增养殖区的养殖环境和生物质量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两个养殖区的综合环境质量等级均为优良,满足养殖功能要求,部分养殖贻贝体内石油烃残留量超第一类海洋生物质量标准。
  灵山湾主要养殖品种是扇贝、贻贝和菲律宾蛤仔。公报显示,该养殖区海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较好,除部分时段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化学需氧量超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外,其他监测指标均符合海水增养殖标准。养殖区沉积物质量良好,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
  鳌山湾主要养殖品种为牡蛎、贻贝和菲律宾蛤仔。养殖区海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较好,除部分时段无机氮浓度超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外,其他监测指标均符合海水增养殖标准。养殖区沉积物质量良好,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养殖生物牡蛎体内的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第一类海洋生物质量标准。
36个排污口仅6个达标
  2013年,青岛市实施监测的陆源入海排污口(河)共36个,达标排放的排污口仅有6个。其中,工业排污口17个,市政排污口14个,排污河5个。
  2013年,青岛市实施监测的重点陆源入海排污口为8个,其中,有7个排污口邻近海域的环境质量受到排污影响,不能满足所处海域的海洋功能区要求;7个排污口邻近海域水质不能满足所在海洋功能区水质要求,海水主要超标物质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8个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均采集到海洋生物样品,其中,3个排污口邻近海域生物质量不能满足所在海洋功能区要求,海洋生物体中的主要超标物质为石油烃、铅、镉和砷;8个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均有大型底栖生物分布,底栖生物种类和数量较2012年明显减少。
  检测数据显示,陆源入海排污口超标污染物主要为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和总磷。其中,生化需氧量(BOD5)进行了30次监测,超标次数为9次,超标比例为30%,较2012年升高12%;悬浮物进行了111次监测,超标次数为32次,超标比例为29%,较2012年升高7%;总磷进行了9次监测,超标次数为2次,超标比例为22%,较2012年显著降低。排放量较大的污染物主要为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和生化需氧量(BOD5)。
海上漂的垃圾塑料占了一半
  2013年,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对青岛石老人滨海旅游度假区、大麦岛邻近海域开展了漂浮垃圾和海滩垃圾监测。监测海域内以长度小于10厘米的中小块垃圾为主,特大块垃圾极少。垃圾种类以生活垃圾为主,主要为塑料类和纸类,占海洋垃圾总量的一半以上,主要来源于人类活动。 
  海面漂浮垃圾主要为塑料片、纸片和木条等。海面漂浮大块和特大块垃圾中,塑料类垃圾数量最多,占53%,其次为木制品类和纸类垃圾,分别占24%和12%。表层水体小块及中块垃圾中,塑料类和纸类垃圾密度最高。
  海滩垃圾中,石老人滨海旅游度假区海滩垃圾主要为塑料袋、纸片等,塑料类垃圾数量最多,占37%,其次为金属类垃圾,占26%。
黄岛部分海域成溢油灾害较高风险区
  2013年,青岛市组织开展了管辖海域海洋环境风险评估和区划工作,相关分析结果显示:青岛市管辖海域海洋环境风险形势严峻,绿潮、溢油等多种海洋环境灾害的发生概率高,对海洋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构成了一定威胁。
  随着沿岸石油加工、储运和海上石油运输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黄岛工业区附近海域已成为溢油灾害较高风险区域;此外,青岛市沿岸危险化学品风险源分布比较集中,危险化学品泄漏引起的海洋环境风险不容忽视。
  青岛市管辖海域发生水母灾害的环境风险也高于渤黄海平均水平;黄岛区薛家岛附近石雀滩等局部岸段存在海岸侵蚀风险等。
  依据《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按照海域的不同使用功能和保护目标,海水水质分为四类:
  第一类:适用于海洋渔业海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
  第二类:适用于海水浴场、水产养殖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
  第三类:适用于一般工业用区、滨海风景旅游区。
  第四类: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和海洋开放作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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