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摩的”,仨部门说管不了
摩托车私自拉客,逆行、不戴头盔存安全隐患
2014年06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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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摩托车司机正在路边揽客。 邱晓宇 摄
     本报6月24日讯(记者 邱晓宇) 日前,有李沧区市民向本报反映,李沧区域内摩托车私自营运现象普遍。这些私自营运的摩托车有些没有牌照,更没有头盔提供给乘客,还经常在马路上横冲直撞。24日,李沧交警、青岛市运管局和交通稽查支队都回复称,无权管理“摩的”运营。
  6月22日,在李沧万达广场,一个未带头盔的摩托车司机载着一名未带头盔的女乘客停到路边。女乘客下车后,掏出5元钱付给摩托车司机。女乘客称,她从九水路过来,打的最少10元钱,“坐摩托车过来便宜一半。”至于安全问题,这位女乘客说没有考虑,“那么多人坐,也没出什么事啊。” 
  在商场云集的李沧区书院路,不少摩托车司机在路边揽客。在奥克斯广场门前,十分钟时间就有十辆“摩的”在拉客。记者以乘客身份称要去宝龙广场,一名摩托车司机随口说车费10元。见记者有点迟疑,这名司机立刻改口说“8元也可以”。随后,记者担心不戴头盔不安全。这名司机说:“我自己都不戴,你怕什么?放心吧,摔不着。” 
  除了没有头盔,“摩的”逆行、闯红灯等现象也十分普遍。记者了解到,李沧区“摩的”拉客现象已经存在一段时间。2012年青岛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朱继强就提议相关部门加大对“摩的”揽客的执法力度。
  “摩的”拉客现象长时间存在,没有部门管理吗?李沧交警一名相关负责人称,交警只负责管理摩托车司机是否按照交通法规驾驶,并不负责管理摩托车的营运行为。青岛市运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说,“摩的”能否营运,目前没有相关规定,因此运管局未对其进行管理。交通稽查支队工作人员称,目前对摩托车营运没有相关管理和处罚措施,只能建议市民不要乘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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