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土地流转解进城后之忧
2014年06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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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人口进城之后,其土地将如何处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必然将以配套的土地制度改革互为补充。
  为解决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意见》中提出积极探索农民相关权益的实现形式,制定实施与户籍制度改革相配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用益物权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的占有、使用、收益、继承和流转等制度。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提高流转效率。慎重稳妥地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建立公平合理、自愿有偿的宅基地退出机制,提高个人收益。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建立综合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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