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带食物去水上乐园游玩遭拒
乐园回应称,为了保障游客用餐安全和防止水质遭破坏
2014年07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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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李凝) 去水上乐园游玩却被告知不能自带水和食物,只能花钱去乐园内购买。21日,济南游客李先生向本报反映称,开发区37度梦幻海水上乐园此举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李先生告诉记者,20日下午,他与家人到开发区37度梦幻海水上乐园游玩。当他买好票,准备进入游泳场时,被门口安检的工作人员拦了下来。对方让李先生把随身的包打开检查,并表示“水和食物不允许带入,如果需要饮水和就餐,可以进去购买。”李先生很疑惑,凭什么必须吃水上乐园提供的食物?
  21日上午,记者来到37度梦幻海水上乐园。在游乐场的售票窗口处,记者看到一些内容为“水和食物禁止带入水乐园”的告示。
  随后,记者采访了37度梦幻海企划部经理李春赫。他说,游乐场之所以谢绝游客自带水和食物,是因为不能保证食物的质量,同时怕游客的一些不当行为对游乐场的水质造成污染。而游乐场提供的食物质量很好,而且园内有专门的食品就餐区。“消费者如果自带了食品和饮料,可在入园时交由园方暂存,在需要时取回食用;也可以选择在场外吃完再进来。这些规定,我们在售票处的醒目位置已经公示。”
  李春赫说,不让游客自带食物,也是怕游客边走边吃边扔,破坏水乐园的水质。“现在到了旅游旺季,水乐园每天都会接待数千游人,这就对水乐园的水质有严格的要求,我们担心有些游客会将吃剩的面包、香肠等食物的包装袋扔进水池中,便禁止游客自带食物,想就餐可以到我们专门开辟的餐厅和购物点用餐,除了这两个地方,游客是禁止带着食物走动的。”
  对此,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晓钰说,水乐园公示的“水和食品禁止带入水乐园”的条例在法律上叫做“格式条款”,对于格式条款是否具备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格式条款的内容如果限制了对方的权利,免除了属于制定条款一方的责任,则视为无效。周晓钰指出,这项法规只是一项原则性的法规,在现实中很难把握,关键要看制定格式条款的行业是不是一种自由竞争的行业,所提供的服务是不是带有普遍性和公众必须性,比如水电暖的供应,是垄断性和不可替代的。如果只是商业的,带有自由竞争的,则不一定侵害消费者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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