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酒让货车司机“丢饭碗”
2014年07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钟建军 通讯员 王建) 21日早上,市交警三大队民警拦停一辆大货车,查获一名酒驾司机。大早上,怎么还喝酒呢?原来是隔夜酒惹的祸。货车司机因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将面临罚款5000元、拘留15日以下以及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报考驾驶资格的处罚。
  21日早上8点多,市交警三大队民警在港城西大街黄务路口执勤时,看到路口南边有一辆深褐色的重型挂车,“这辆车看见我们后减速了,感觉这车可能有问题。”民警随即将车辆拦停,进行检查。
  “货车司机刚开口说了几句话,就闻到了酒味。”民警随后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结果为4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怎么大早上就喝酒?司机姜某说,他是龙口兰高镇人,20日他开着重型挂车,从高速一直到莱山的一家货场拉货。赶到货场时已经半夜了,由于天热,他打开携带的白酒,自斟自饮起来,喝到21日凌晨1点多才休息。21日早晨,姜某开着车就往目的地赶,走到港城西大街时被查住了。
  司机姜某因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民警带回交警队违法处理室进一步调查和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姜某因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将面临罚款5000元、拘留15日以下以及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报考驾驶资格的处罚。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